贺文慧,吴 飞
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国家整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客观需要(王耀 等,2018)。相较于城市地区,县域城镇化建设更易受到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以及资金投入等条件约束。作为县域城镇化建设的财政基础,一直以来,土地出让金收入为县域城镇化建设,尤其是公共物品供给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但是伴随城镇化快速发展,初始的积极因素演变成了阻碍,影响了县域城镇化的协调发展,使得关乎居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越发突出(李斌 等,2018)。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与推进,县域城镇化逐步从追求“规模与速度”转向“质量与品质”,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这一转变迫切需要通过公共物品需求提升过程中释放出来的内需的支撑,因此,如何借力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突破土地财政束缚,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实现县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压缩了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地方政府普遍面临着巨大的支出压力,土地成为其能够掌握并获得相应收益的重要资源,土地出让金收入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陈志勇 等,2010;贾康 等,2012;岳树民 等,2016)。从1999年到2017年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总额从514.33亿元上升至52059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29.24%。2019年,安徽省土地出让金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之比更是达到了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