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旭 编辑/吴梦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为落实这一要求,完善我国外汇管理领域法律域外适用规则,本文将通过梳理有关立法现状,分析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域外适用的优势、工具和效果,并据此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法律域外适用是指法律适用范围扩展到境外。经梳理外汇管理主要法规,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域外适用主要基于属人管辖,管辖我国居民在境外的行为;个别法规也涉及对境外非居民的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4条有关“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外汇管理管辖原则包括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两类。属人管辖,管辖我国居民(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和经营活动,管辖范围包括境内和境外。其中,管辖我国居民在境外的行为,属于法律域外适用。如《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对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外汇管理。属地管辖,管辖所有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管辖对象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属地管辖是法律域内适用,不属于法律域外适用范畴。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有关的投资额度、资金汇出入等实施外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