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人口流动影响

2021-08-11 08:57:26吉林建筑大学陶敏娜孔灵柱
区域治理 2021年14期

吉林建筑大学 陶敏娜,孔灵柱

流动人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群体,主要指人们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在其他地区长期从事各项经济活动的行为,即人户分离[1]。据国家卫健委相关数据,2018年,我国共有2.41亿流动人口,是推动城市建设重要力量,但是现有城市公共政策却对这部分群体表现出排他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流动人口与城市的融合,也阻碍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这是现阶段我国民生发展面临的重要难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述

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中最基础的部分,是由政府财政付费及补贴的公共性较高、统一规格和标准、能够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发展的服务,具备基础性、广泛性、可行性、迫切性特点[2]。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利享有基础公共服务,包括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无论哪个阶级、群体、地区都有均等机会,这是我国改善国计民生核心理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政府服务性及公民权利,但并不是要求所有地区都提供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而是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公民需求,并且,一个人所使用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并不是绝对均等的,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差异性,且不会对他人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产生影响。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相对性、层次性、地域性、城乡一致性等特点,其中,相对性指不同群体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不同,单纯地进行资源均等划分,反而会影响公共服务的提供,而应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尽可能实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公民基础权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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