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强,殷 明
(1. 上海海事大学 交通运输学院,上海 201306;2.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上海 200082)
港口属于国家关键性的基础设施,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发挥着枢纽作用,对保障国家进出口贸易运输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1]。港口群作为在一定的经济地理区域内,由多个地理位置相近且存在共同货源腹地的港口所组成的港口群体系统[2],其综合发展能力与区域经济增长密切相关[3]。长三角港口群是我国港口分布最密集、货物吞吐量最大的港口群[4],港口物流业的发展对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5],但港口群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明显的治理“碎片化”问题,突出表现为缺乏统一的整体性港口规划、港口间存在恶性竞争、各港口发展不均衡和区域港口行政管理协调机制的缺失[6]。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破解长三角港口群治理“碎片化”难题,实现港口群整体性治理成为推进长三角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主要内容之一。此外,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促使长三角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积极谋求更为紧密的府际合作,这在很大程度上为推进长三角港口群整体性治理创造了有利条件。本文基于整体性治理中府际关系的探讨,结合长三角港口群发展现状,在府际关系的研究视角下分析长三角港口群在府际合作领域所存在的治理“碎片化”问题,并由此提出有关府际合作的政策建议来推动长三角港口群整体性治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