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姣,曹凤波,连国玺,孙 娟,葛佳亮,田玉斌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河北 石家庄 050021)
煤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有机物和无机矿物的混合物,几乎地球上所有的元素都可以在煤中发现,铀也不例外[1-2]。铀是一种放射性元素,而大多数煤矿的煤及煤矸石中的铀含量没有达到工业品位,因而人们认为其产生的γ射线对人体的外照射剂量不高,可以不用采取防治措施[3-4]。但在煤炭燃烧过程中会有很大一部分铀富集于煤灰和炉渣之中,据研究,灰渣中的铀通常较煤中的铀高出5~10倍[5]。这样灰渣就成为一个长期的放射源,直接或间接威胁人体健康[6]。因此,研究煤在开采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放射性污染,有重要的生物学和卫生学意义[7]。
新疆境内铀矿资源和煤矿资源赋存丰富,煤炭储量约占全国的1/4,地浸法开采的铀矿天然铀产量约为全国的1/3[8],且二者埋藏条件相似。其中,在伊南地区有蒙其古尔等4个大型砂岩型铀矿床,在其非铀矿区煤田地层中也发现有天然铀伴生现象。
为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活动,预防煤炭资源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的辐射危害,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新疆发布并实施了《煤炭资源开采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DB 65/T 3471—2013),规定了煤炭资源放射性核素限量分类及各类煤炭中核素含量限量。
煤炭的核素含量主要通过采集矿区煤炭样品,进行核素分析来获取;对监测点位较少或不具备监测条件的矿山,也可利用钻探过程中开展的放射性测井数据来推测煤中的核素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