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文学作品的反复阅读价值与其文学价值是否可以画等号?
张佳玮答:欧·亨利的小说,精华尽在结尾。看完一遍,破了悬念后,第二三遍的好看度大为下跌。斯蒂芬·金、毛姆等长于讲故事者的若干作品,亦有此风。
20世纪80年代,《故事会》有许多故事肥而不腻:许多剧情很狗血,人物脸谱化,但唯其如此,格外痛快,所以能反复看。但我不会认为《故事会》那些狗血故事比欧·亨利的小说有更高的文学价值。
冯梦龙的许多民间传说短篇——多见于《三言》,那些小说的前半部分,作为小引——因其语言和狗血度,论起可反复观看度,不下于《三国演义》。但我不会觉得《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低于这些作品。
“可重复阅读性”更多关乎故事肥腻度、语言是否平实,大量无端矛盾的出现(中国古典评话小说的特色或曰通病)是妙法,但这些未必能和“文学价值”四字画等号。
寒云答:这个问题可以套用到严肃文学和类型文学的区别上,类型文学包括武侠小说、科幻小说、悬疑推理小说等,这些小说类型因其华丽的故事以及超大的脑洞以及让人欲罢不能的悬念和层层递进的推理,天然就能吸引人的注意力和阅读欲。而严肃文学当然也有故事,但是他们所讨论的,往往不止于故事,而有着更高的价值。
朱光潜说,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扶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单靠寻常侦探故事的一点离奇巧妙的穿插绝不能成为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中有这种穿插的,它的精华也绝不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