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振彬
7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今时今日,创新的重要性再度“跃升”。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无不對科研人才、对解放科研生产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时”与“势”变了,进一步向科研经费管理要效率、挖潜力,势在必行,也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如何要效率、挖潜力?早在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此番部署,是在过往基础上再聚焦、再加码,突出表现出以下特点。
其一,切实遵循规律。众所周知,科研活动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经费支持如何与科研规律相适应?这无疑是经费管理的核心问题。观察此次部署的六条措施,“精简”“简化”“下放”等词汇频频出现。减什么?减繁文缛节,减条条框框。比如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科研探索意味着走上一条未知的旅途,其间可能遇到各种变数,调剂权下放、“包干制”(确定经费总额,但无需编制预算明细)就是要增加弹性、灵活性,与科研工作不断调整、探索未知的需求相适应。
其二,聚焦以人为本。科学研究的主体是人,人是最大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