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克·鲁特 陈其慧/编译

克洛普:“撤销送养决定意味着得再花一笔钱把我的孩子赎回来。”
希安·克洛普在2009年和男友结识的时候不过20岁,两人在几周后闪婚,不过数月,克洛普便怀孕了。然而,初为人母的美梦很快就因丈夫锒铛入狱而破灭。迫于现实,她不得不开始为肚子里的宝宝寻求收养的路子。年轻夫妇在搜索引擎上查到的第一个相关链接就是“收养网络法律中心”(ANLC)。
克洛普和ANLC最初的交流很顺利:收养顾问温柔体贴,服务专业周到。对方很快就发给他们一系列文件,要求填写个人病史、药物滥用情况和怀孕期间开销等一系列问题。
夫妻二人仅向收养家庭要求提供油费、食物、毛毯等生活必需品,不希望双方变成买卖孩子的交易。但ANLC的顾问说,未来的养父母很富有,他们完全可以索要更多的资源。所以他们又在清单里添加了孕妇装、一套新轮胎和可以带进监狱的书籍。2010年1月,克洛普签署了收养文书。依照法律,该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可以选择撤销,具体时间因州而异,任何可能构成买卖孩童的承诺或者合同都是非法的。
文件签署后,克洛普仍犹豫不决。当她致电ANLC的顾问,询问能否留下自己的孩子时,对方给出的回复让她觉得养父母会追讨所有款项,这不是一笔小数目。震惊之下,她匆匆挂断了电话,之后再也不敢提及此事。“我的心都碎了。”克洛普说,“撤销意味着你得再花一笔钱把自己的孩子赎回来。”别无他法,她不得不选择放弃自己的儿子,自此11年再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