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昳婷
【摘要】近年来,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发展,既与IP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生产机制有关,也和文化消费者尤其是粉丝群体的“生产者式参与者”的介入有关。数之不尽的IP文化资源和跨媒介平台丰富了消费者的文本生产能力,呈现出复杂交错的文化认同、抵抗、协商与妥协。以往的原创与改编、创作和接受的关系结构已难以概括如今复杂的产业化运作流程。在全球创意经济时代来临之时,IP全产业链运营中特有的参与文化与文本生产/消费之间的形塑关系,也恰恰昭示着IP内容生产和传播的动态过程及问题。
【关键词】生产 消费 参与 跨媒介 粉丝文化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1)7-052-06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1.7.008
在文學艺术创作和创意产业领域,IP原本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简称,一般被译为知识产权。如今,它更多是指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游戏、动漫等作为原始素材被授权给开发商进行再次或多次开发和传播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凡是有内容、有一定知名度和一定粉丝群的文化产品或文化产品碎片,都可以被称为IP。[1](4)这是一种以内容生产为核心,内容价值、情感价值、营销价值并重的融合共享型文化创意产业新形式。
当代文化语境下,原创和改编、创作和接受这两组关系已很难囊括IP全产业链上不同文艺门类之间的流动状态。除了作家和消费者,粉丝成为IP全产业链上文本生产的主要参与力量。他们不仅深度参与文本创造过程,甚至还能与制作方相制衡,左右创作方向,形成独特的参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