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珍
[摘 要] 在高校对内培育人才、对外服务社会的双轨机制中,高校信息公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路径,响应了依法治校的理念。因专项立法的缺位与高校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高校信息公开存在被动性、模糊性、选择性与形式化四个方面的问题,高校内部信息公开职能部门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查、公开等职能与高校外部社会团体组织的信息知情权、监督权大幅缩水。为改善高校信息公开的现状,理应加强平台与组织机构的建设、加强党内外与校内外多管齐下的监督问责。
[关 键 词] 高校信息公开;立法缺位;社会服务;评议监督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15-0182-02
一、高校信息公开概述
随着现代化民主治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高校信息公开日益重要,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高校信息的公开度与透明度,是对我党政策的积极响应,有利于打破高校在教育界与社会其他行业格格不入的壁垒,提高社会公信力。
(一)高校信息公开的概念
1.内涵
高校信息,指的是高校在提供高等教育与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中,行使教育、管理、社会服务与监督等职能时所产生的各种形式的信息。高校信息对公民的影响力与高等教育群体基数的增长呈现正相关态势,公民对其信息知情权与高校社会行为监督权的行使与维护逐渐重视。高效信息公开,就是高校在法律对可保密信息的规定范围之外,主动或依照社会的申请,公开与高校自身建设及行政教学与服务工作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