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智锋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渔港综合管理工作,在探索渔港综合管理发展新模式的同时,渔港管理上位法缺失,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法规、制度滞后,驻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也逐步显现。本文以山东省日照市渔港管理经验为例,就目前渔港管理存在的管理人员、经费、设施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新时期下如何高效有序开展“依港管船”渔港综合管理。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注重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渔港综合管理制度措施,自农业农村部2019年1月决定施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下简称“《报告制度》”)、山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1月公布实施《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下简称“《规定》”)以来,日照市各级海洋渔业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新时期渔港综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依港管船综合管理体系,从严落实渔船管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日照市地处山东半岛南翼,南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临海州湾渔场。海岸线长168.5km,海域面积6000km2,有沿海区4个,渔业镇(街道)11个,渔业村居152个,渔业人口约13万人,各类在册渔业船舶3900艘,渔业船员约1.3万人,农业农村部名录内渔港12座(见表1)。

表1 农业农村部名录中山东省日照市内渔港情况统计表
渔业港口主要是为渔业生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