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晨雯 屈卓然 刘若彬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近年来,全球变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人们对于全球变暖的关注也日渐增加。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先后发表了六份全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有进行碳排放减排的义务。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担当起大国减排的责任。中国区域经济的梯度特征与人口及地区分布的不均衡现实导致我国不同地区减排的责任也不同,这也符合《气候变化公约》中对于减排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减排的落实实质上是对碳排放权的分配。碳排放权是指权利主体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和发展权[1]。碳排放权的分配过程可以分为两步: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是指给予碳排放主体以一定的碳排放初始限额;碳排放权交易是指构建碳排放市场,“不足”购买“结余”。其中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开展的前提,从排放量化指标的行政化分配,转向以总量控制为目标,使市场机制在碳排放权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进而以较低的社会成本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配额分配对中国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和中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2]。
近年来省际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也是国内外公众和学者研究的热点,碳排放权的分配可以分为两种,无偿分配和有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