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瑞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院,北京海淀 100089)
宪法序言是“熔炼”了历史陈述、国家目标、国家政策的文本,其与宪法正文在结构形式和文本内容上泾渭分明,如何解释序言构成一个实质的解释学问题。在宪法序言中,第十自然段具有特殊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现实仍在运行的组织实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序言中少见的明确描述的“制度”形式。①其他“制度”表述有:“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基于前文所述的特殊性,本文将对第十自然段进行解释活动。对第十自然段的解释涉及以下问题:为何要在序言中安排第十自然段?第十自然段的文本是依照何种逻辑或结构组织成段的?第十自然段的各句之间存在何种关系?文本中所涉概念有何含义?各句发挥何种效力,如何发挥其效力?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有助于理解新中国的政治构成,有助于理解中国宪法的基本背景。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是以三个核心概念为内容的语句集合,这三个核心概念分别是“爱国统一战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除必要引用外,以下简称“人民政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除必要引用外,以下简称“政党关系制度”)。相关宪法研究有三个特点:第一,部分学者惯于通过宪法史和政治宪法学的路径研究第十自然段相关概念背后隐含的政治结构、主权结构或治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