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冬

摘 要:农村饮水事业关系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农村安全饮水供给是一项经营性公共服务,采取公建私营的供给模式契合农村饮水的本质属性,也是建立供水长效机制的可行路径。基于中部一个县的调研经验,公建私营模式作为主导性的供给模式,能够发挥市场激励机制、规范收费秩序、规模化集中供给等优势。公建私营模式的实践主要面临两个困境:经营主体难以落实;政策执行目标发生偏移。应该通过多种方式适度提高水厂的利润空间,同时政府要在水厂规划建设、管护经营上提供有助于水厂盈利的条件,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边界,建立可持续的农村饮水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关键词:农村饮水;公建私营;政策执行;公共服务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1)03-0098-07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饮水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指标。2003年开始,水利部农水司提出,今后农村饮水工作重点要逐步转向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水利部调查结果,截至2004年底,我国农村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为3.62亿人,只占农村总人口的38%。到2018年底,我国建成一千一百多万处供水工程,服务9.4亿农村人口,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1%[1]。这说明我国农村饮水发展取得了较大的阶段性成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经彻底解决了农村饮水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面临的实践困境主要是供给困境,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本质上仍然是一个饮水供给的问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