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杰 [太原师范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自觉诗集》出版以来收获了许多来自诗坛学界的专业评论,近期还组织有“大学新诗教育与自觉诗歌研讨会”,对作品展开了系统多维的分析阐释。事实上,《自觉诗集》的出版及讨论,其意义决不仅仅限于一时一地一人一书,而是作为某种诗歌现象,对于高校文学教育,特别是诗教工作具有诸多启发和示范意味。
其一是诗教传统在当下大学校园的境遇。
中国有悠久深厚的诗教传统,孔子在《论语·阳货》就写道:“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他对儿子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在中国传统文学中,诗歌是最为尊贵的文体,它超越艺术疆界而承担有礼乐教化、德行训导的功能,对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政治秩序都起到规约导引作用。作为文学选本的“诗三百”不在收录文艺创作的集部而跻身经部,得名《诗经》,正凸显了诗教效用的丰富性。诗歌是审美教育。作为语言艺术的精粹,艺术王冠上的明珠,诗歌所标示的是一个民族在语言符号的创造和使用上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准,所呈现的是最高的美学品质。诗歌是情感教育,“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不同于小说、戏剧等叙事性文体,诗歌更偏重于内生命的表露,通常是诗人感情的直写,“在绝大多数诗歌中,诗人都公开或侧面‘亮相’,它们都是诗人人格的显露,都是诗人心灵的公开展览”。在诗歌创造的艺术世界中,我们更容易感受到纯净情思的自然涌动、赤裸灵魂的热情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