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莲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北京 100048)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掀起养老金改革浪潮,各国纷纷进行养老金体系的多支柱结构设计。“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制度结构:第一支柱为政府强制建立的基本养老金制度;第二支柱为雇主发起设立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基于自愿原则建立,仅有少数国家实行强制或准强制性制度;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参加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计划发起人的性质划分,政府强制建立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属于公共养老金范畴,而由雇主发起设立的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计划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则属于私人养老金设计。①房连泉:《全面建成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路径探讨:基于公共、私人养老金混合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经济纵横》2018年第3期。目前,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第二、三支柱为补充的制度框架。但是养老金体系发展不平衡,劳动者对第一支柱依赖性强,基于自愿原则的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发展不足,制度的补充保障功能尚未得到真正发挥。第二支柱养老金制度通过完善市场主体、拓宽投资范围和强化税收激励等措施,基金资产规模逐步发展壮大,对基金保值增值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受制于投资管理体制的约束、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和过于强调基金安全性等因素,第二支柱养老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进展缓慢,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尚处于试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