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海燕,卢喜平
(1.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610031;2.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都,610072)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多次强调和阐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1],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由于现阶段大量的开发建设,给水土资源造成严重破坏,需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2]。近年来在水土保持地方性配套法规建设、方案审批、跟踪检查、验收管理、行政执法、监管改革等领域均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新时期新要求相比也存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全面、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3],特别是在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转变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后,水土保持验收越发严格与透明,验收难度加大,水利部及四川省水行政部门均陆续出台多项文件通知,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标准和程序、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力度[4]。
我国风电项目的建设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用电需求的增加而不断增多。目前四川省已建成的风电项目经济效益好,可开发风能资源较丰富,但四川可装机密度在高原、山地等地区,主要集中于四川省南部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广元市,大部分为高山风电场项目,建设中存在较大面积的土地开挖扰动破坏,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而高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在验收中经常存在资料验收不合格和现场验收不达标等情况,给该类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