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芬,郑小玲,梁永明
(广东省丰顺县人民医院,广东 丰顺 514300)
近年来,剖宫产呈逐步上升趋势,已经作为一种有效的分娩方式,我国的剖宫产率是剖宫产人数及剖宫产率最高的国家,无手术指征的剖宫产率也达到了9.3%[1]。剖宫产切口瘢痕处妊娠(Cesarean Scar Pregnancy,CSP),是剖宫产术后发生的一种威胁患者生命的严重远期并发症之一[2]。剖宫产术后瘢痕处肌层较为薄弱,纤维组织较多,收缩能力差,可导难以控制的子宫大出血、子宫破裂等并发症[3-4]。有学者认为[5],瘢痕子宫不是绝对剖宫产指征,对于分娩前评估情况良好的产妇可选用阴道试产,而其安全性尚未得到有效的证实。基于此,本研究选取我院收治的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并进行阴道试产的产妇,进行详细的分析,分析其试产效果。
1.1 一般资料。CSP再次试产:①既往剖宫产1次;②再手术≥18月,未手术指;③既往非子宫体部手术或T形,瘢痕愈合好;④头位发育好;⑤可接受阴道试产,并接受如出现紧急情况时接受剖宫产术。在广东省丰顺县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下,将在广东省丰顺县人民医院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收治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并进行阴道试产的产妇总计500例设计为实验组,年龄25~36岁,平均(29.5±2.1)岁,孕周37.0~40.0周,平均(38.4±0.4)周,体重56.3~88.5 kg,平均(67.9±4.3)kg。另选择同期于我院正常妊娠的并拟阴道分娩的产妇500例设计为对照组,年龄23~35岁,平均(28.4±1.9)岁,孕周37.0~40.0周,平均(38.2±0.5)周,体重55.9~87.5 kg,平均(68.1±4.1)kg。一般资料比较中,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纳入标准:实验组符合试产条件;知情同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