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琴,于同芳
(1.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河北石家庄 050071;2.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河北衡水 0530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指调查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情况,通过了解实施情况,分析和研究执行问题,以提出修订标准建议的过程。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也是生产食品者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生产经营的依据,是部门执法的基础[1]。河北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过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核通过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龙凤贡面生产卫生规范(DBS 13/011—2018)》(简称《规范》),笔者于2020年8—12月对各单位实施《规范》情况展开跟踪评价[2]。
选自熟知《规范》的人员37人,其中30人来自监管机构,7人来自食品生产厂家,涉及省、市、县级监督机构与生产企业。
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展开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发文组织调查对象,讲解跟踪评价的意义及填表事项。问卷调查表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问卷调查表设计,专家讨论完善,要求人员真实、客观填写,不可出现不合理空项。
统一录入调查数据至Excel 2020进行分析。
调查对象《规范》知晓率100%,其中,54.1% 的人员为单位派人培训学习了解,5.4% 人员在网络和新闻媒体报道学习,13.5% 人员在单位内学习,10.8% 人员为领导、同行及同事告诉,16.2% 为其他途径了解,见表1。以此可知,人员通常为单位派遣学习,网络学习人员较少,今后仍需加强各单位机构宣传,组织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