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淑艳(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审计局,内蒙古 赤峰 025450)
“互联网+”是生产力进步的重要标志,其自身强大的创造力和天然的融合性,使其获得各行各业的依赖。农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互联网与农业存在较大的融合空间。在农业生产方式改造中应用互联网技术,使农业产业模式发生巨大变革,对农业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是“互联网+”的现代农业改变了传统农业流通模式。在传统的农产品流通中,供需双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直接削弱市场的调节作用。“互联网+”现代农业的网络营销模式使传统农产品流通摆脱了时间和空间限制,节省了交易成本。
二是“互联网+”现代农业改变了农业经营主体。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呈现出规模化与集约化特征,需要投入更多的信息技术和资本。
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使大众创业更积极。“互联网+”为现代农业创造了发展机会,使其打破资源限制,提高了创新水平。这种全新的理念,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使人们不断探索。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人员积极合作,建立创新平台。
中国的农民数量庞大,农资电商进入电商销售后,市场高度肯定了这种销售模式,该类农资电商销售模式简化了中间流程。如“大丰收”农贸商城,它利用网络与传统农业的融合,为农户从厂商购入商品提供了途径,帮助农业直接接收厂商的技术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