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明亮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100048)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域(郊)铁路逐步成为服务中心城区与周边新城及重要功能组团的快速化、大运量具有通勤性质的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域(郊)铁路可自成体系独立运营,结合客流需求与国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可采用换乘方式衔接[1]。但是,在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群范围内的轨道交通系统功能结构与组织层次没有理顺。轨道交通与国民经济、社会其他行业融合发展不够完善,特别是市域(郊)的层次缺失,已经成为困扰我国轨道交通体系构建、实现全面发展的突出短板[2]。目前,我国已运营市域(郊)铁路的城市屈指可数。北京、上海都市圈的人口规模可以比肩东京、纽约等国际大都市圈,但市域(郊)铁路的规模较小,不到这些世界大都市圈的5%[3]。因此,加快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对我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武汉、郑州、重庆、沈阳等大城市利用枢纽内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为城市和郊区居民上下班、出行提供了便利。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为带动外围新城组团高质量发展,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结合城市规划、客流特征重新规划并建设了部分市域(郊)铁路。
我国标准轨距、钢轮钢轨型客运轨道交通体系主要由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以及普通轮轨型式城市轨道交通构成,各类轨道交通有着不同的定位和功能,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应有一定的层次、合理构架,协调统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