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睿琨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甘肃兰州 730000)
可行能力(Capability Approach)理论,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提出,将贫困原因的识别从单纯的收入层面拓展为可行能力的缺失。阿马蒂亚·森在可行能力理论中认为,贫困应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不仅局限于收入水平低下[1]。聚焦于收入领域,与贫困相应的概念应为可行能力的收入不足(inadequacy),而不是简单的收入水平低(lowness)。收入不足不应只是简单的收入低于某一水平,而是指某种收入水平不足以使个体完全展现个体的能力,强调的是“能力——收入”转化[2]。目前,将可行能力应用于收入领域的研究乏善可陈,仅有少部分学者基于反贫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能力与收入增长的关系,并且认为可行能力与收入增长为纵向顺序关系[3,4],即需要先提升可行能力,再实现收入增长。然而可行能力与个人收入的关系还应从并列对应的角度加以关注,即可行能力与收入构成存在对应关系,收入没有实现增长是由于部分潜在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提升个体可行能力固然重要,但只有在个体已有可行能力得到充分实现的基础上,提升可行能力才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尝试基于可行能力视角对收入构成进行内涵界定,并将收入增长置于可行能力理论框架中加以解释,通过构建可行能力指标体系,对影响可行能力的诸多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探讨促进和阻碍“能力——收入”转化的可能原因,使个人提升可行能力,实现收入增长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