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作了部署。
《意见》强调,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于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补齐村庄建设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房的设计建造水平亟待提高,村庄建设仍然存在较多短板,迫切需要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我国农房和村庄建设因严寒与酷暑地区的不同、干旱与丰雨地区的不同、山区与平原地区的不同、农林牧地区的不同,既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也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底线要求。对此,《意见》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长期以来,乡村的农房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农房主要依靠农户自建,大多农房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重大自然灾害,不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而且也会造成农户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