蹇庐氏
据《吕氏春秋》记载,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至公矣。
故事里,荆人的“遗弓不索”,已经具有“国人一家”的境界。然而孔子还是认为荆人的境界尚欠弘阔,他心中,普天之下皆我同胞,这已跃升到了“天下大同”的境界。老子(字聃)则对孔子的说法不以为然,认为人与天地万物都是自然的造化,所遗之弓,即便隐于河谷、藏于山巅,总是存于天地之间,终究未失,其“天人合一”的境界,无疑又是“‘眼高一筹”,所以被赞“至公”。
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将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自荆人至孔子再到老子,境界渐次进阶,至老子,堪称胸廓无垠,止于至境了。
咀嚼“荆人遗弓”故事,沿着境界“漫行”,颇可玩味。境界是有高下的。着眼功利,弄不好会成欲望的奴隶;讲求道德,那就不仅洁身自好,还会美人之美、乐人之乐。至天地境界,便可以无我之精神达至仁至圣的境界。
境界之高下,在于眼界是否高远,胸襟是否开阔,以及如何看待物质和精神。这些至关重要的“元素”,决定了一个人的境界,并可体现其“三观”。
不必讳言,现实中,世人看待这把“弓”的境界各有高下。
有些人,只能“看见”自己手掌里、眼面前的东西,除了自己的眼前利益,对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显然,只考虑自我利益,必然会紧抓权力之“弓”并“运弓”至极,于是,“一把手”变“一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