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辉
(山西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 045000)
挥发性有机物(VOCs)主要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根据有机化合物化学结构的不同分为8类:烷烃类、芳香烃类、烯烃类、卤代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化合物。VOCs最典型的共有特性是具有挥发性,更多危害是易于发生化学反应的特性:VOCs在空气中可发生很多种化学反应。
VOCs的环境影响根据作用对象分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对生物体的影响。VOCs能和大气中的氧化剂发生化学反应,在一定条件下生成以高浓度臭氧为主要特征的光化学烟雾;其氧化产物中二次有机气溶胶是PM2.5的重要组成成分[1],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易引发雾霾;氟氯烃类化合物会造成臭氧层空洞,导致进入地球的紫外线增加。
目前,根据国内外最新研究及实际应用情况,挥发性有机废气常用处理方法总体而言分两类:一类是回收法,另一类是消除法。
回收法主要包括:冷凝法、膜分离技术、碳吸附及吸收法等;消除法主要包括:催化燃烧、直接燃烧、等离子体法等[2]。
我国VOCs污染控制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相关工作正在开展。随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等一些列文件制度的出台,逐步规范了我国对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