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治涛
(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新疆 伊犁 835000)
湿陷性黄土是一种性质特殊的土,其土质均匀、结构松散、孔隙发育。在天然湿度下,压缩性小,强度高;但当在压力下受水浸湿,土的结构会发生迅速破坏,产生附加下沉,强度则随之极大降低。所以在湿陷性黄土存在的工程中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的大小和在使用期间对不均匀沉降限制的严格程度,选择经济合理的地基处理方法,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产生危害。本文以BAGQ 工程矩形槽段为例,通过比选选择合适的基础处理方案。
BAGQ 工程位于新疆伊犁境内,渠道全长128 km,引水流量为60 m3/s。工程主要由干渠渠道、隧洞、干渠倒虹吸管、输水渡槽、节制闸、退水闸、分水闸、排洪建筑物等组成。输水矩形槽桩号72+113.25~73.403.25,布置于清伊高速至排洪渠之间,长度为1.29 km,主要由进口渐变段、槽身段、出口消力池、连接渠四部分组成。根据地质资料,该段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其中桩号72+300 表层约3 m 黄土湿陷性系数为0.047 6~0.113 3,属中~强湿陷性;72+500~73+400 表层黄土2.5~3.5 m为0.123 4~0.104 5,属强湿陷性。见表1。

表1 矩形槽段黄土湿陷成果表
基础处理中对于湿陷性黄土基础的处理,经常采用的方法有:强夯法、挤密法、翻填法、浸水法等。其适用范围为:①强夯法:一般能够消除有效深度为3~7 m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性,当土的天然含水量低于塑限含水量1%~3%、低于10%或大于塑限含水量3%时,建议对湿陷性黄土进行增湿或晾干处理。②挤密桩法:一般能够消除有效深度为5~15 m 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性,成孔宜在地基土接近最有(或塑限)含水率时进行,当土的含水量低于12%时,需对基础土层进行增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