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视角的漓江流域生态产品供给潜力识别

2021-09-03 08:37高振何沈丽娜
南方自然资源 2021年8期
关键词:桂林市遗迹漓江

● 侯 冰,高振何 ,沈丽娜

(1.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2.广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2;3.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广西 桂林 541004)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有效手段。生态产品基于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联通生态环境与人类福祉[1]。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区的产品供给,服从于保护生态系统的原始性、自然性、完整性、丰富性及特异性要求[2]。研究小组根据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修复等不同技术手段,挖掘漓江流域的生态产品供给潜力,为谋划生态产业多元化发展奠定基础。

1 漓江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条件与存在问题

桂林市位于南岭山系西南部、“湘桂走廊”南端、广西东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截至2020年11月,桂林市的常住人口为493.11万人[3]。据2020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0年桂林市生产总值为2130.41亿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分别为484.46亿元、486.48亿元、1159.47亿元,分别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2.8%、22.8%和54.4%。漓江流域地处广西桂林市东北部,属山地丘陵地区和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山地丘陵地貌,是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珠江水系水源涵养地,流域面积为174万hm2,流经桂林市的6区6县1市(县级)。流域内以林地、园地、耕地和水域为主,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具备较好的发展条件。

研究小组调查发现,2020年漓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与桂林城市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受桂林市总体规划及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当地建筑物高度、退距、景观视廊等限制,桂林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相对紧缺;漓江流域的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修复尚没有统一的规划指导;现有生态修复与资源利用相关的政策统筹度不高;漓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当前主要依靠财政推动,资金来源相对单一,缺乏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

2 漓江流域生态产品供给潜力分析

2.1 漓江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区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区生态产品供给潜力与矿山破坏类型和程度、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土地开发适宜性、地方产业基础等因素密切相关[4]。矿山生态修复区生态产品通常包含修复地及衍生指标供给、农用地新增产能、旅游服务、地质灾害减灾服务、旅游景观等。

漓江流域矿山废弃地以废弃采石场为主,点多、面小、分散,多位于乡村地区。研究小组通过实地调查结合适宜性评价分析法[5]发现,截至2020年,漓江流域有600座废弃矿山需人工修复,复垦潜力区面积为1万多hm2,以宜林地为主。建议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原则,结合当地现有产业布设基础,在流域内宜林宜园地块参照现有的经济林果产业发展种植业;宜耕地块,经过削峰填谷、整体平整,可发展生态农业。同时,流域内可依托田园文化与当地旅游资源,拓展修复区农业功能(见表1)。

表1 漓江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区生态产品供给潜力表

2.2 漓江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区

研究小组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结合水源、交通、坡度等因素,初步核算发现,漓江流域内整治地及衍生指标潜力体现在未利用地开垦、“旱改水”、增减挂钩3个方面。未利用地开垦面积约2000hm2,可实施“旱改水”面积约3000hm2,可实施增减挂钩面积约350hm2。通过土地提质改造,漓江流域内耕地预计可新增产能10万t以上。

在此基础上,研究小组结合漓江流域不同区块的基础条件和生态功能定位的差异性,因地制宜,挖掘漓江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区生态产品的供给潜力(见表2)。

2.3 漓江流域内自然保护地

漓江流域内的环绕边界分布着西岭山自然保护区、银殿山自然保护区、海洋山自然保护区、猫儿山自然保护区、青狮潭水源林自然保护区、花坪自然保护区、架桥岭自然保护区、寿城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和会仙湿地、莲塘湿地、荔浦荔江湿地等多个自然保护地。通过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小组认为,在充分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可通过发挥非核心区各类自然资源的社会属性,实现多种生态产品表现形式,建立漓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生态经济体系(见表3)。

表3 漓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供给潜力表

2.4 漓江流域内的地质遗迹资源开发

漓江流域内地质遗迹丰富,类型众多,特色鲜明,以碳酸盐岩地貌为主,属于宝贵的景观资源,被赋予了特殊的美学价值。研究小组调查发现,截至2020年,漓江流域已开发的地质遗迹有170多处,尚有40余处潜在的地质遗迹景观资源待开发。研究小组认为应以保护已开发的地质景观为主,消除地灾隐患,对受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对石漠化严重区域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造林方式进行治理,保护地质遗迹资源的自然性和完整性;对潜在景观资源价值高、区位条件好的地质遗迹资源进行分时、有序地开发,具体措施如下:

(1)重点打造以峰丛地质遗迹结合文化体验为主的“五嵅一家”生态旅游产品,开发冠岩地表峰林、峰丛、天坑和溶洞相结合的全方位体验旅游线路;(2)莲花岩—罗田大岩—厄古岩等旅游航线可实行以溶洞特色为主的体验式旅游服务;(3)开发融入生态式体验的岩溶地质遗迹景观生态旅游服务,潜力区有会仙湿地等;(4)开发以非岩溶地质遗迹为特色,结合古文化遗迹和红色文化的湘江流域景观旅游服务,潜力区有“湘漓”分水岭旅游区;(5)围绕峰林、峰丛、溶洞、象形山石、峡谷、天坑等地质遗迹景观资源的独特景致,融合漓江流域特有的山水美学文化、古文化遗迹、红色文化等,并与当地乡村旅游资源相结合,打造岩溶地质区域景观,建设集地质遗迹保护、文化与旅游开发于一体的特色地质文化村,创新漓江流域地质遗迹景观资源价值的实现模式,潜力区包括草坪回族乡的大田村、潜经村等。

3 强化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保障建议

3.1 建设生态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与生态系统质量监测体系

建设集生态本底与生态修复数据于一体的漓江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管理信息平台,兼容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台账,在原有生态系统质量监测体系的基础上,拓展生态监测功能,全面掌握漓江流域生态系统健康动态,帮助合理规划各类空间内项目布局、规模、结构和时序,强化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科学性。

3.2 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加快制定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重塑漓江流域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妥善处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风景名胜保护等生态功能区与农林产品主产区、中心城镇的关系;围绕各空间的生态修复任务,制定漓江流域生态产品供给目标;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科学开发利用修复后的各类资源;依托漓江流域生态修复信息管理平台,提高规划的前瞻性。

3.3 加强政策支持

以筹措资金、修复空间综合利用、市场化运作为核心,立足山、水、林、田、湖、草不同生态系统的修复要求,探索漓江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模式;选取经济预期较好的修复项目,通过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施行差别化土地供应、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进入漓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生态产品供给市场;引入第三方治理,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与财政资金合作[6];完善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及流域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政策整合,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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