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夏 王佑臣 罗 鸿 裴福霞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川成都 610000)
当前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对于一些一线城市来说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已逐渐影响环境质量,尤其对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地区来说,VOCs 浓度较高已成为影响当地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给居民以及外界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并且对这一范围内的空气质量和环境质量影响也是比较大的。由于VOC 种类较多,在测量过程中方法复杂,成本高,很难针对VOCs 总量进行测试普及,在日常监测中监测因子可利用非甲烷总烃用于VOCs 的评价。
非甲烷总烃主要包含除甲烷之外其余可挥发碳氢化合物,包括碳二到碳八等化合物,当大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高一定含量时不仅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处于特定条件下,经白光照射会形成化学烟雾,对人类和外界环境都是不利的。当前空气和工业废气所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利用气相色谱测定,一般采用色谱柱单离子火焰或双柱双离子火焰进行检测,能够分别进行总烃以及甲烷含量的测定,两者之差即非甲烷总烃含量。
世界上对与VOCs 的定义有许多,结合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可挥发性有机物含义,即在常温常压下以空气存在,其沸点达到50~260℃,是一种饱和蒸汽压为133.3 帕以上的化合物。但针对其定义还明确规定,甲醛不属于VOC 的界定范围。对于VOCs 的概念美国指出是除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化合物之外能够在大气发生光化反应并参与碳化合物形成,在常温常压下可挥发的一些有机化合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