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一雄,赵咏梅,赵翠薇
(1毕节市水务局,贵州 毕节 551700;2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3喀斯特山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协调创新中心,贵州 贵阳 550025)
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和程度有所增加,洪涝灾害导致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呈显著上升趋势[1]。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0多亿元人民币[2]。科学评估洪涝灾害风险,可充分认识洪涝灾害的危险性,为及时、有效的洪灾防治决策提供支撑。
风险是指“一定概率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后果”,常采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与造成损失的乘积来表达。不同学科对洪涝灾害风险的定义不同,从系统论角度,洪涝灾害风险被定义为危险性(Hazard)、脆弱性(Vulnerability) 和暴露性(Exposure) 的综合表征[3]。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研究,从致灾因子危险性出发,采用信息扩散法评估了秦岭北麓汛期(5—10月)暴雨洪涝灾害的风险性[4];洪涝灾害的危险性,除了受触发因子降水的影响外,与河网密度、地形起伏等密切相关,高程越低、地形变化程度越小,发生洪涝灾害的风险越大[5];采用降水距平百分率旱涝指数指标,评估天津市不同强度旱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6]。
脆弱性是指暴露于致灾因子的自然及社会系统的易损性,社区被认为是有效的灾害风险管理的基本单元,围绕各类承灾体的暴露度和脆弱性,在社区尺度评价暴雨的洪灾脆弱性对城市减灾意义重大,如上海市[7]、福建省泰宁县城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