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政府与社会关系新模式分析与探究

2021-09-05 06:55郝梓任
商讯·公司金融 2021年16期
关键词:政府部门社会服务

作者简介:郝梓任(1992-),男,汉族,山西太原人。主要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摘要:本文简单介绍新公共管理及其特征,重点探究政府由此形成和社会的新关系模型塑造建议,包括注重服务的导向性、注重服务质量、强化民众对参与管理的意识以及和第三部门合作,并浅析实行新关系模式可为政府行政管理带来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政府部门;社会;服务

在以往的行政改革中,政府和社会相较,落在前者上的侧重点较为明显,但该种模式陷入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管理需要。在实行公共服务方面,服务型政府的实际效能依旧未能被完全发挥出来,使得民众的被服务体验并不明显,甚至发生职能失效的问题。

一、新公共管理

该种概念极为宽泛,其不仅代替以往的公共行政学,还属于一项公共行政模式,该名称在各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称呼方式,但实际特征基本相同。首先,政府所拥有的管理职能,仅为掌舵者,并非划船的人。该种视角下,政府只需设置政策,不可执行政策,把管理和现实操作分隔开,政府方面应起到引导方向的价值。其次,政府需强调予以公共服务质量及成效。结合交易成本观念,政府需要关注具体的管理行为所能带来的结果,并注重各部门能输出的直接服务,注重其品质与成效,并可以在积极灵活且低投入的情况下,对社会形势变化和各方利益需要,给出最优的反应。再次,和上一项特征有所关联,该理论不认同以往公共行政中,强调的特定法律及法规,而忽视对实际绩效的评估。在管理方面更加偏向于宽松且严格的管理规制,简单来说,需要借助各项法规实现有效管控,以获得更为严明的管控标准。在此理论下,需要明确组织整体及个体的实际目标,结合绩效指标评估前期制定目标实现的程度,继而形成多个变量标准,包经济及效率、效果。最后,政府需多方位运用私营部门,以弥补原有管理架构的缺陷,最终达到理想化的成效,并总结管理经验[1]。

二、基于新公共管理我国政府和社会关系新模式的塑造

以新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政府和社会之间的联系,具体突出于政府由原本的权力核心转变成服务核心、由以往效率核心调整为成本核心、从个体利益上升至公共利益。对于社会总体与市场经营主体、公民个人三者,政府在实际管理举措中进行调整,把统治式管理调整成服务模式。若要有效塑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模式,笔者提出个人的见解,具体如下。

(一)服务导向的调整

在新公共管理的视角下,政府的管理决策需要从市场角度出发,调整在以往的行政模式中政府和社会的联系,促使政府将工作的重点落在“取悦”上级调整成“取悦”市场与顾客,此时,政府所处的位置也发生改变,并非处于社会总体上方,完全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官僚,而需承担一定责任的“企业”,社会公民则是其服务的顾客,采取企业家管理观念的政府,需围绕公民的实际需要,尽可能予以更加优质方服务,并确保实施行为的高效性。另外,以高竞争及多元化需求的形势中,政府应懂得倾听民众的诉求心声,尽可能在短时间内予以回应,借助及时有效的回应,执行高且主动性的举措,保证过程的公平及高效,以满足大众的需要,维护各方的利益。若政府方面可以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则其势必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胜利。反之,整体势力会不断萎缩,并在社会的总体趋势中,逐渐衰竭。换言之,政府若不能实现“盈利”,便会被“淘汰”。除此之外,政府有必要加强公共服务组织结构的调整,以此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并将组织结构的调整纳入到制度的轨道,避免出现发展困境。在横向调整政府部門结构的过程中,应保证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相互协调,推动网络化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结构的转型,避免中间环节影响政策的执行与消息的传递,同时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切实提升应用技术的创新性,对公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进行全面且完整的收集,以此满足不同公共服务项目对功责任主体以及供给范围的个性化要求。例如,自2010年至今,我国各省市、各地区正逐步推行住房限购制度,推行这项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因炒房行为造成房价虚高,通过有效的公共服务引导保证社会公平性。值得注意的是,住房限购制度是一项过渡型政策,需要政府不断结合近期政策信号对制度进行补充、跟进与完善,以此避免住房保障领域遭到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必须重新定位自身在公共方服务体系中的位置,积极调整政府公共支出的结构与比重,以此保证不同区域、阶层的社会成员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服务,充分发挥出引导公共服务方向的作用。

(二)强调服务的质量

以往的行政管理中,政府更加强调的是前期具体项目的投入,对于执行成效并不过多关心。在新公共管理中,基于交易成本,强调政府对于其所开展的管理活动,实际输出结果加以关注,并重视各公共部门在予以民众服务期间,需要达到的质量及效率标准,可以积极灵敏度地应对外界的各类变化和利益取向上的波动,同时确保服务的准确性及成效。具体而言,其一,针对绩效目标加以管控,明确公共部门每位成员的工作目标,同时基于设定目标,结合前期付出成本,评估成本效率,由此实现量化的考评。根据最终的结果,给每位职工对应的薪酬福利。其二,需开展全面的质量管控,要求明确各个公共部门需要实现的目标,通过评价工作结果,确定每位职工及部门是否达到或超额做到核定目标安设,基于此对相关部门及个人加以奖励,继而从原本的强调前期规章及投入的管控,发展成强调产出与形成结果的管控模式层面。其三,构建服务型的承诺体系,该种体系可以帮助政府各部门机构,提升实际的服务成效及水准,属于一项特别的制度模式。在该管理模式观念下,需要政府制定的各项服务程序及其具体规划,均对服务对象有利,服务行为的具体开展标准设定,需要以被服务对象的视角来看安设。基于服务承诺机制,公民为各公共部门服务水准及质量的直接体会者及关键判决者,而各项问题的解决程度,需以大多数的民众是否认同为最终衡量标准。由此,借助给民众承诺并保障其自行选择服务方的权利,有效提升各公共部门的竞争意识,以获取更多民众的关注,继而带动起整体的发展动力,促使各部门自觉增强个人的服务水准与及时性。例如,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查处车辆超载等问题时,社会力量与主管部门会避开已有的制度规范,出现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进而降低了社会公共服务制度的公信力。因此,要求政府在强调公共服务质量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双向信息反馈模式,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合法渠道去解决问题,公共服务人员也应始终坚持正确的理念,利用制度内的表达方式 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培育民众参与观念

在社会总体持续进步发展的过程中,在经济成分与组织形态、生活形式、经济利益与个人需要等多个层面,均具备多元化的特征。而政府若想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需要审时度势,分析社会整体趋势,基于此,有效完善现行的管理观念及管理行为模式,构建坚固的服务观念,避免出现固化及神秘的管理习惯,促使民众均能参与到各类公共物品产出及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和公共部门一同,处理社会事务,由此突显出公共管理对于社会总体发展的实际价值。对此,需要全面培育大众参与其中的观念,而政府方面则摒弃特权观念,把自身放置于和普通民众同等的位置,并大范围收集民众的想法,了解被服务对象的真实呼声,继而把民众需求归纳到各项政策的设定期间,保证管理模式的优质性。此外,政府保证全面的政务公开,确实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保障每位民众对政府的各项管理举措均有知情权,而行政改革举措,需通过民众的严格审查,各公共部门需主动倾听并合理采纳民众的建议。由此才能激起民众主动参与的意识,并能高效掌握民众的想法及需要[2]。此外,政府应以立法的形式对整个公共服务体系中中央与地方公共服务的财权与事权进行明确划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平等的原则,主动承担保证社会成员权利平等、规避公共服务风险、树立先进服务观念的使命,充分吸纳社会力量的参与,促进公共服务整体效率与水平的提升,为培育良好的公民精神、法治责任与法治观念奠定坚实基础,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实现决策信息的公开透明。例如,在各基层政府管理中,在实行某项地方性决策前,可利用各种媒体方式,并联合社区的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普通民众征求意见,以此突出民众的主人翁意识,确保各项行政管理决策的实施,都能得到当地民众的理解及认可,以保证政府在当地的威信力,民众也会主动配合新政策的执行。以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需形成权利享有者的理念,并正确认识到自身为公共权利的“领导者”,并是可以维持政府稳定运转的纳税人,和政府部门拥有相同的政治权利及参与权利,并能要求各部门对自身的安全负责,维护个体的合法权益。同时,需逐渐降低自身对于政府部门的完全依赖感,需提升自身对于公共事物的关注及参与感,由和自身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事物加以管控,并逐渐构建对特定范畴内的公共事物实行权利的团体,基于组织化方式,促使自身能逐渐深入到公共管理之中,从侧面帮助政府部门实现新的公共管理模式。

(四)合理支持第三部门

对于可以实现高效治理的主体,政府需要灵活运用各项资源,和第三部门建立有效且稳定的关系。以往的政府管理观念下,把部分基础及非基础的实物归纳到公共管理的范畴。但在社会稳步发展及科技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社会总体形势愈发复杂,但依靠政府产出的公共产品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色会需要。所以,为处理此类问题,政府会利用压缩自身的职能范畴,将所有的精力放在基础性的任务中。而各类非基础及可能引发竞争的事务,政府可根据实际能力,或退出,或吸收竞争体系,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运转。此处指出的第三部门,其运营属于非盈利形式,且具备明显的服务及自愿性等特征,由于其种种特征,无疑为政府部门建立合作的最佳选择,并能保质保量完成政府赋予其的职能,由此既减轻政府公共部门的工作压力,又促使政府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基础事务的处理中,可提升行政处理的实际效率[3]。同时,第三部门完成部分公共服务,可提升行政行为实施的效率及质量。因为政府在执行各类服务行为期间,更为强调统一管控,在社会管理举措方面,采用中位取向的模式,该种行政管理模式下,难以实行各位民众的管理需要,特别是弱势群体,其的实际诉求极有可能无法得到满足。但通过第三部门,其本身具备社会的自组织特点,可以反映出普通民众的各类差异化上的需要,所以与政府相比,第三部門可以更高效适应社会多样性的需要,并处理复杂多样的公共问题。第三部门的应用,属于政府部门能力结构的关键要素及补充,借助政府和其在公共层面上的协同合作,提高对社会的治理效果。所以,政府今后的行政改革中,需从多个角度进行调整,保证改革的全面性。具体需从两个层面加以落实。其一是针对政府部门本身开展相关改革活动,以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适应社会需要的实力及成效。其二,需重点培育第三部门,并为其安排具体的职能权限,明确执行某项治理事务期间,明确自身的管理效率,促使第三部门可以实现标准化、组织性及正式性的发展需要,使其和政府的行政改革相适应,以建立起良性的互动关系。

三、基于新公共管理优化政府和社会关系的预期成效

以新公共管理的角度,调整政府和社会之间的管理,对于我国现实的行政管理具有实际效用。首先,借助政府部门和社会建立互相监督及影响的关系,有效为社会治理提供关键性的保障。通过该种关系结构,进一步避免政府部门及志愿出现失灵的情况,保持双向交流及合作体系,利于维护我国社会的稳定。其次,完善利益诉求的表达体系。在政府和社会的新模式中,能实现进一步拓展民众表达个人建议的通道,予以大众多种模式的交流平台。构建合理高效的表达体系,推动民众的诉求表达逐渐朝着标准性、制度化及法制化方向前进,确实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及能力,保障社会总体的有序运转,建立我国特色制度下的和谐社会。再次,加深政府部门的服务型特征。根据我国的行政管理观念,强化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总体的稳定性,这是建成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应当构建新的管理体系,将我国社会中的所有管理资源,均实现有效整合,提高实际行政管理水准。进一步加深党委及政府部门、社会总体、普通民众各方的协调管理,打造新型社会管理局面,不仅要在服务期间展现出管理的作用,还需在实施管理举措期间,彰显出服务性的意味,二者交相辉映。不断强调“为人民服务”,还将其定为政府履行职能,提升管理成效的关键战略,旨在不断完善政府的服务型特征。最后,推动政府管理和自治社会的协同模式有效深化。而不断改善政府和社会关关联性,便是梳理二者的关系,以形成良性互动[4]。

结语: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应当关注和社会的服务性联系,并深化双向交互的格局,保障各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时的成效及质量,在民众心中梳理正面的形象。同时联合第三部门,弥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不足。

参考文献:

[1]王彤.结构论争、组织研究与行动分析——政府与社会关系研究述评[J].黑河学院学报,2020,(09):60-63.

[2]孙迪亮,丁冬雨.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域下的乡村社会治理论析[J].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论丛,2020,(01):67-100.

[3]冉昊.社会组织的转型之道——基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视角[J].团结,2019,(06):55-57.

[4]卢江,陈弼文.论新中国70年劳动关系演进——基于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视角[J].经济纵横,2019,(1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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