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明因大额受贿被判无期

2021-09-06 02:15
中国新闻周刊 2021年31期
关键词:宣判副行长党委书记

8月12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对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受贿案公开宣判。因受贿1.36亿余元,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追缴入国库。

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586.13万元受贿金额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賄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

从2019年6月顾国明接受调查到宣判历时两年有余。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明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大学学历。被查之前,他在工行上海分行任职长达30年。公开简历显示,1989年至2002年,顾国明在工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从科员一路做到总经理;2002年至2015年担任工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起担任工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直至2019年6月被查。

2019年11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的调查信息显示,被查之初顾国明存在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的情况。通报称,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党性修养缺失,毫无敬畏之心,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影响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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