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 端 佑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 315010)
2018年以前,国家颁布的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曾经过多次修订,在吸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合并成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2],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同年还颁布了GB 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1],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新规范对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更为严格、科学,以确保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避难层等场所无烟气侵入和将火灾区域的有毒烟气和热及时地排出。同时,对防烟、排烟系统的设备、管道的安全保护及运行提出了规定。
本工程为办公建筑,总面积为43 000 m2(不含地下室),地上共27层,建筑总高度124.5 m,属于建筑高度大于50 m的公共建筑。其中,在10层(建筑高度43.5 m)和16层(建筑高度69.3 m)设有2个避难层;地下共2层,设有汽车库和设备用房。
建筑防烟部位有: 4个防烟楼梯间、3个独立前室、1个合用前室、2个避难层(包括避难前室),其中,防烟楼梯间3(ST3)和4(ST4)及其独立前室在1层~3层平面中和主楼处在一个防火分区内,按GB 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1]的规定和本建筑实际高度,对以上部位全部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详见平面图(见图1)。

由于建筑总高度大于100 m,因此,核心筒加压送风系统全部竖向分段独立设置高、低区2个系统(如图2所示)。
疏散楼梯间3和4加压送风系统见图3。

GB 51251—2017[1]第3.3.4条对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地上和地下合用加压送风系统有严格的规定,地上和地下前室不允许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