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海事局 李 俊

2006年国际海事组织(IMO)所属机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制定的 MEPC.159(55)决议首次引入船舶灰水的概念,指出船舶灰水系指排出的洗涤水、淋浴水、洗衣水、洗澡水以及洗脸水;2018年环保部发布的《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提出生活污水分为黑水和灰水两类。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中明确了灰水的定义,在第5篇第5章排放控制附加要求中提出了灰水禁排区概念。虽然国际海事组织和我国政府文件明确了船舶灰水的定义,但现阶段,我国法律法规仍缺少对船舶灰水管控的明文规定。
当前国内大部分海船采取将黑水和灰水集中处理的方式,利用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到航行水域;而小部分海船和绝大数内河船舶,由于受船舶体积等多方面原因,船舶灰水一般采用直排的方式。船舶灰水中主要含有的动植物油脂、洗涤剂、各种真菌细菌以及微塑料等成分,对周边水体环境会造成不小的危害。如果在水源保护区附近排放船舶灰水,其中各种真菌细菌以及有害物质更有可能直接进入人体体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因此探索设立船舶灰水排放控制区迫在眉睫。
在船舶灰水的主要成分和危害方面,《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提出船舶灰水包括来自洗碗水、厨房水槽、淋浴、洗衣、洗澡池和洗手池下水道的排水。因此根据来源场所,船舶灰水一般分为厨房灰水和洗涤灰水。
厨房灰水由于受日常烹饪、洗涤的影响,成分较为复杂,有机物含量高,主要有动植物油脂、淀粉、各种烹饪佐料、微生物和食物残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