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欣海船舶设计研究院 冯振玉

自2000年《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以下简称《ZY2000法规》)颁布之日起,渔船勘划载重线就正式列为检验监督管理的项目之一。至于渔船为什么要勘划载重线,以及勘划标准所具有的特色,一直是专业人士所关注的问题,现针对《ZY2000法规》将这些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诠释如下:
答:船舶勘划的载重线,是提示船舶营运装载要留有一定储备浮力的安全警示线。渔船也是船,而且船员素质普遍偏低,对于安全问题更需要予以警示,这是渔船勘划干舷的主要原因。从另一方面看,《载重线公约》也不适用于船长小于24m的船舶和150总吨以下的现有船等,但国内这类“不适用”的海船以及内河船,全部都在要求勘划载重线,渔船当然也可以仿效。既然储备浮力也是渔船安全的技术指标之一,主管机关是必须给予规定到位的,因而在2000年《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中也引进了载重线。
渔船常年在海上捕捞作业,因船只的特色和工作环境的复杂,其勘划的条件与商船相比会有较大的差异,两者兼顾的因素很难面面俱到。估计《载重线公约》不适用渔船也是一种规避性的简化。但这并不影响渔船主管部门的自行规定,包括引用《载重线公约》的原理以及部分勘划条件的改变。
答:《1977年国际渔船安全公约》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勘划载重线,但其第39条有“可允许的最大营运吃水”及“可允许的最大营运吃水应经主管机关认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