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相对贫困测度及反贫长效机制研究
——以沁水县为例

2021-09-08 01:19:28王广斌
江西农业学报 2021年8期

马 莉,王广斌

(山西农业大学 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山西 太谷 030801)

2020年,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在乡村振兴阶段将重点转向解决低收入人口的相对贫困问题。相对贫困问题主要表现为脱贫成效不稳固,贫困的多维性、不确定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1]。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基于脱贫成效不稳固和持续巩固的事实,以乡村振兴消除相对贫困,就必须更加关注脱贫户的相对贫困问题,将脱贫攻坚成果与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有机地衔接起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规避救助依赖,注重脱贫户长远发展[3],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1 文献综述

相对贫困概念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汤森在《英国的贫困》中提出的,相对贫困是客观存在的,社会阶层之间财富、收入分配不均和个体的自我认同感、社会公平观存在差别,造成相对贫困[4]。相对贫困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社会化问题的事实,国内学者对此进行了广泛探讨,如许源源等[5](2020)认为相对贫困的发生是一个包含制度结构和个体行动因素的缺失集,公共服务供给和生计策略对相对贫困呈现显著影响。仲超等[6](2020)认为相对贫困家庭个体因素、村社特征、户籍制度等结构因素是家庭相对贫困的重要影响因素。国内学者尝试建立数学模型对国内的相对贫困程度进行研究,如杨振[7](2015)和龚华[8](2020)等分别运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基尼系数模型和A-F方法进行多维相对贫困测度,指出中国东部、中部、西部贫困水平排名由低到高,农村内部发展不均衡,中部地区收入分配差距大、相对贫困程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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