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开宇
城市噪声污染被称为21世纪的四大环境公害之一,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一样,都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噪声污染与其他污染不同,噪声污染不会留下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时间相对短暂,污染危害的大小与噪声源的远近有较大关系,通常只要切断噪声源,噪声污染就随之消失。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噪声污染并没有像大气污染、水污染那样引起足够的重视。2017年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更高需要的今天,噪声污染显然不是一个小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我国的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研究起步较晚,改革开放后才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对城市声环境进行评价主要采用采样检测方法,通过对采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城市的声环境状况。本文以吉林省长春市为考察对象,通过对2012年至2019年《长春市声环境质量报告》数据的分析,对长春市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考察研究,探究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内在、外在因素,提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