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自碑学概念提出以来,各家学说众说纷纭。碑学的分类也相对混乱,特别是大量出土墨迹的发现更是令人莫衷一是。厘清碑学概念的发展与变化,重新界定碑学的分类对书法创作研究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碑学;帖学;概念区分;书法创作
【中图分类号】J2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13-0032-02
【作者简介】包学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清水亭学校(南京,211100)教师,一级教师,南京艺术学院书法篆刻专业硕士,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一、碑学和帖学
在碑学与帖学的争论中,不管是碑学派、帖学派还是中立派,在对碑学、帖学概念的运用上,各自常以书者身份、地域、字体、材质、时间界限、形式载体和风格特征等因素加以界定。这样使各自所指的“碑学”与“帖学”都有不同的演变、延伸和特指性,经常出现名相同而意相左的情况。
自阮元《南北书派论》和《北碑南帖论》正式提出碑学概念以来,各家碑学学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众说纷纭。阮元以是否保留隶书遗意为标准,将汉魏以后直到隋唐的书法分为南北两个书派。包世臣的碑学理论及其依据,是“逆入平出、万毫齐力”的笔法。在总结邓石如老师的笔法、并且将其学理化的基础上,包世臣突破阮元对北碑书派的专指,将北碑连同篆、隶书艺全部纳入碑学系统。康有为、叶昌炽的碑学思想及其依据,则是“无名氏”碑。康有为提出的“穷乡儿女造像无不佳者”,以及叶昌炽提出“知二王以外有书,斯可与论书矣”,此二位先后从书者身份的角度来区分碑学与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