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培养小班幼儿劳动意识的“家+园”合作形式

2021-09-10 17:19:18吴漫漫
学习与科普 2021年20期

吴漫漫

摘要: 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学前教育阶段劳动教育的开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幼儿,特别是刚从家庭生活过度到幼儿园集体生活的小班幼儿,教师把握其年龄特点,借助恰当的载体,引导幼儿认识各种劳动的意义,掌握初步的劳动技能,培养劳动意识,对教师来说是一个挑战。

关键词:劳动教育;家园合作;微课堂

我国教育部于2020年7月,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明确提出“要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注重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领悟劳动的意义价值。”[1]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阶段,也是人才成长的奠基阶段。《指导纲要》的颁发,对学前教育阶段劳动教育的开展,对学前教育工作者,有怎样的指导意义呢?幼儿园,特别是小班的幼儿,应当如何科学地开展劳动教育呢?

一、小班幼儿的劳动教育现状

小班幼儿进入幼儿园,是他们独立生活的转折点。在劳动教育探索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小班幼儿年龄小,自我服务意识淡薄,劳动积极性不高,劳动能力较弱,依赖性强。他们对穿衣、穿鞋袜等自我服务内容经常无从下手,在小班的教室里,经常听到类似的请求“老师,我不会做……”“老师,帮我做……”他们甚至会因为不能完成而哭泣;他们缺乏劳动技能和劳动经验,对于擦桌子、收拾碗盘等项目缺乏亲身参与的实践机会;部分幼儿对粮食随意浪费,在进餐过程中,不仅需要喂食,还经常看到他们将面包咬了幾口就丢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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