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新设居住权的意义

2021-09-10 07:22:44杨嬿宁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8期

杨嬿宁

摘  要:民法典新设居住权制度迎合民生国策,符合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现实,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利益,能够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补充,利于遏制房价高涨的趋势,而且还能够扩大房屋的利用价值,对于司法实践具有积极意义。本文着重分析民法典新设居住权的意义,不仅可以深刻理解国家制定这一制度的初衷,还可以为今后更好地建立居住权制度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符合现代社会对居住制度的时代要求。

关键词:居住权;弱势群体;物权;民法典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1)08-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现在的民法典历经35年的时间,民法典在中华民族法律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全世界各国民法典建设的精髓,将建国以来经过70多年法律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及规范进行整合,开创了我国编纂法典的歷史先河。民法典从现实意义上说,是体现我国平等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公平交易、维护人民的幸福生活和人格尊严等方面权利的一部法律典籍。从深入意义上看,是一部为人民利益和愿望谋福祉、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籍。本次民法典的亮点之一就是新设“居住权”。这一创举符合国家近年来对于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以及租购并举,妥善解决住房问题的民生政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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