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不断牵动着我们心弦,使我们思考道德与法治教育如何进行才能达到最佳教育效果。在德育与法治教育中坚持德育为先,在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中可以探寻到可能性。以道德和法律起源为依据的顺序性,以生成方式与表现形式为依据的易接受性,以调整范围为依据的广泛约束性和以实施方式为依据的自觉尊崇性可以为德育为先提供依据。同时,从我国社会治理的历史与当前司法实践所采择的立法例中,均可以为“德育为先”证成。
关键詞:德育;德治;法治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未成年人暴力事件愈加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从校园欺凌到未成年人极端恶性事件频发,无不牵动着我们的心弦,刺痛着我们的神经。据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和中南大学社会风险中心于2017年联合发布的《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显示,中小学生受欺凌的发生率高达25.8%,校园欺凌的形式多种多样,包含语言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等。同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数据显示,虽然2014年至2019年,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八种严重暴力犯罪,除强奸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余多发犯罪数量均明显下降,即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总体下降趋势明显,但此处并未统计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而近来进入大众视野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令人震惊痛心,如2019年大连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四川眉山东坡区13岁少年因家庭琐事在家中杀害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