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意兰
摘要:意见作为文种在两类文体中时常出现,一类是党政公文,另一类是事务文书。这两类意见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了解这两类文体的不同特点,对行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意见;公文;计划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从字面上理解,意见多代表的是个人主观意念上对客观事件或人物的见解,带有较为强烈的主观意愿和色彩,但意见并不代表决定,通常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要落到实处,还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规划和整理。
意见作为文种在两类文体中时常出现,一类是党政公文,另一类是事务文书。作为党政公文的“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2012年4月)。作为事务文书的“意见”属于计划类。计划是一个统称,常见的规划、设想、安排、打算、意见、方案、要点,都属于计划,但它们各有特点。“意见”,是一个阶段内的,一般是上级对下级的工作安排意见,内容是粗线条的。
这两类意见的相同之处是:都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它们的不同之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文方向不同
作为党政公文的“意见”,与其他党政公文相比,在行文方向上具有多向性,不受任何制约。意见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意见类似于请示,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