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中政府责任的文献综述

2021-09-10 23:04:44郭冰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4期

郭冰

摘要:社会保障实施的责任主体的确认事关人民福祉。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进行分析時,指出传统家庭保障功能日益减弱,国家和社会在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保障问题上担负着日益重大的责任,任何个人、企业和慈善组织都无法承担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和社会保障需求。所以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国家。

关键词:政府责任;社会保障;市场主体

一、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1.经济学视角

范荣欣(2013)、王玲(2013)从政府社会保障责任的深度研究出发,提出公共财政理论。刘波(2012)认为市场失灵是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原动力。社会保障市场失灵主要体现在:商业保险市场逆选择;道德风险及其后果;老年储蓄不足等方面。

2.政治学视角

南苑(2018)在研究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中政府责任提出服务型政府理论,认为政府要以人为本,在民本思想、社会本位思想的指导下,根据市场和人民群众所需求为指导方向,突出政府的服务功能与服务意识。同时赵远清(2015)在基本养老保险中政府责任的研究中借鉴罗尔斯的社会公平理论,政府有责任为促进社会的公平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3.社会学视角

汪姗(2019)在研究失独家庭权益保障中政府的责任中提出社会弱势群体理论,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后天的政府制度或者社会属性导致的失去工作的人,遭受性别和种族歧视的群体。所以政府有必要为这部分群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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