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借助艺术形态学理论比较分析电影与戏剧艺术,发现电影和戏剧在艺术形态上有着复杂而又紧密的联系。电影艺术从“附魅”到“去魅”,再到与戏剧艺术相互成就,现今又借助媒体技术与戏剧融合发展。可见,在未来戏剧艺术与电影艺术以及其他艺术融合发展已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艺术形态学;电影艺术;戏剧艺术;
一、电影艺术从“附魅”到“去魅”
按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为标准分类,戏剧和电影均属于时空艺术;按艺术形态的感知方式为标准分类,戏剧和电影均属于视听艺术;按艺术形态的创造方式为依据,戏剧属于表演艺术,电影和电视剧则属于综合艺术。由此可见,戏剧艺术和电影艺术有着诸多共同点,也有着复杂而又紧密的联系,这在中国电影史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在中国,电影最初被称作“影戏”。中国电影的“戏剧情节”极为深重,发展之初,电影只是对戏剧的模仿,对于电影本质的讨论还没有展开,所谓电影也只是对戏剧表演的记录,如《定军山》等。在这里笔者将这段“戏剧情节”时期称为对电影艺术的“附魅”。这在其艺术形态方面表现为两点。首先,影片为固定机位拍摄,这只是对电影的记录功能的一种尝试,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影创作。其次,影片无后期处理。影片拍摄完成之后没有经过剪辑等后期处理,只是单一镜头对戏剧表演的全程客观记录。“《定军山》开创了戏曲电影的先河,革新了中国戏剧的传播方式,同时也使中国电影在诞生之初就与戏剧艺术结下不解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