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代美育的中国路径

2021-09-10 07:22曾繁仁
美育 2021年1期

摘 要:当代美育的中国路径探索乃时代之急需,是由文化发展类型的差异决定的,也是由美育之铸魂作用决定的。当前我们需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包括“乐以成人”的君子之教、“天人相和”的中和之教、“风骨刚健”的人格之教与“大音希声”的境界之教等。当代美育的中国路径应坚持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当代美育 类型说 乐以成人 中和之美 风骨境界

美育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近年来,国家大力号召开展美育教育并连续发布重要文件,从政策、制度等层面给予支持。目前,各高校、中小学都开始了美育拓展和相关实践,经过多年积累在美育研究层面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当代美育急需从宏观层面上探索出一条属于中国自己的路径,简而言之,就是要坚持当代美育的民族化方向,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一、当代美育应坚持民族化方向

我们为什么要坚持当代美育的中国路径呢?因为这是一种文化自信的体现。

“美育”一词由德国哲学家席勒1795年在《美育书简》中首次提出,此后逐步引入中国。长期以来,我们在美育教学与科研中所运用的理论基础主要来自席勒、康德等西方学者。虽然我国美育工作者在实践中有意识地将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与现当代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取得了重大成绩,但包括本人在内的一些学者在美育研究中仍偏重于以传统西方理论做支撑,认为美育的概念源于西方。甚至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只存在一种尚不完善的美育“智慧”。这些都是文化不自信的表现。

“美育”作为一种“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教育形态与文化形态在中国古代早已存在,并具有丰富的资源。“美育”说到底是人的一种艺术生存方式,因此具有某种民族特性。在遵循“以美育人”乃至“以情育人”的美育共识的前提下,注重民族性和对中国路径的探索会使我国美育实践更加符合国情,使当代美育取得更大的成效。

究其原因,在文化发展的问题上,我们坚持“类型说”,反对“线性说”。所谓“类型说”,即各种文化形态总体上只有类别之差,而无先进与落后之别。而“线性说”则单纯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衡量标准,认为生产力发展水平高的文化形态的艺术水平自然就高,生产力水平低的文化形态的艺术水平自然就低。这种观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文化形态与艺术水平之间很难建立普适性的判别标准。长期以来,所谓的文化标准是由西方国家建立的,具有“殖民性”与“西方中心论”的意味。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文化判别应该以适应与不适应作为指向。凡是适应并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就是值得肯定的,而不适应、不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就是不值得肯定的。

这种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作为文化艺术发展水平衡量标准的观点,显然违背了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与艺术生产发展不平衡的理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物质生产的发展同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指出“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绝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绝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正比例的。例如,拿希腊人或莎士比亚同现代人相比。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因此,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1]。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文化艺术发展的重要动因,但因为它们中间隔着上层建筑,所以具有间接性与复杂性。这使得经济社会与文化艺术之间出现诸多不平衡现象,这就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不能成为文化艺术发展水平衡量标准的原因。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诚如有些专家所言,民族的不一定是世界的,但优秀民族文化一定是适合该民族文化发展实际的,一定是适合该民族消化吸收的。当代美育的中国路径说到底是要创造一种更加适应本民族发展的美育文化理论。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还告诉我们,不仅物质可以生产,包括艺术在内的精神文化载体也能够生产,也就是新的精神甚至是掌握这种精神的人都可以生产。这种精神生产恰恰就是美育“铸魂”与“塑形”作用的显现,能够铸造具有民族自尊心的心灵,塑造热爱祖国的青年建设者。可见,具有民族性的美育文化与美育精神,可以塑造具有中国精神的美好心灵,以及一代又一代热爱民族与国家的新型人才。

二、美育应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具有丰厚的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美育遗产。探索当代美育的中国路径,离不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以及对中华美育精神的弘扬。

据记载,周公时代就有了制礼作乐的传统——“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尚书·大传》)。至此,礼乐教化成为传统社会的基本政治教育制度。《乐记》是对传统社会礼乐教化的总结,是世界上较早的乐教论著,也是世界上较早的美学与美育论著,可比肩亚里士多德的《诗学》。

与美育相关的诗教、乐教和书教传统也是非常丰富的。诚如《礼记·经解》所记:“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这里列举的诗教、书教、乐教、易教、礼教与春秋教等,都属于广义的传统美育范畴。历时几千年,我国还有着极为丰富的文化艺术遗产,如《诗经》《离骚》《汉乐府》与汉画像、敦煌壁画、唐诗宋词、明清小说等。它们都是广义上的中华美育资源。至于中华传统美育精神,更是无比丰富精彩。

其一是“乐以成人”的君子之教。中国传统教育的基本内涵是君子的培养与教育,诚如孔子所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里讲到的君子的培养与教育是通过诗使其得到振奋,通过礼使其学会自立,通过乐使其成人,这即是“乐以成人”的重要论题。而乐又是通过与礼、刑、政交融培养君子、治理社会的,即所谓“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乐记》)。而所谓礼乐教化说到底应是一种道德教育,《乐记》所倡导的雅乐德音即是具有丰富的道德内涵的音乐。《乐记》言:“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这里,《乐记》将音乐划分为声、音与乐三个层面,仅仅知声只能是禽兽,而知音则仅仅为普通的庶人,只有通晓伦理道德才为知乐。《乐记》又进一步强调:“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将乐教最终归结为道德之教,说明传统美育有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内涵,说明君子之“成于乐”乃是一种通过音乐而达到的道德的教化。中国传统文化一直以来都将君子之教归结为道德之教。专门讲君子教育的《大学》有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明德”是指治国、齐家、修身、正心、诚意、致知。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君子之教异于西方美育中“人”的教育。西方美育中“人”的教育是针对工具理性对人性的割裂而言的,是指人性的“知、情、意”的統一。而中国传统社会的君子之教则是针对“四好”(琴、棋、书、画)与“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古代士人教育。

其二是“天人相和”的中和之教。中国传统乐教以“天人合一”为其文化模式与重要诉求。《荀子》有言:“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乐记》言道:“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乐成为沟通“天地相和”之途径并呈现出东方的“中和之美”。而“天人相和”即导向天地相交与阴阳相生,诞育万物。《乐记》指出“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欣和,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然后草木茂,区萌达”,说明举礼乐可使天地相和、阴阳相得、万物繁茂,乐教与天地之和、阴阳相得、万物繁茂密切相关。正如《易传》所言,“生生之谓易也”“天地之大德曰生”,方东美将这种“生生之德”转化为“生生之美”,并将之界定为“对生命伟大处的体贴”[2],概括了中国古典美学的精神要义。同时,乐教之和还包括社会和敬。《乐记》道:“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由此说明中国传统美育的中和之美還是一种宏阔的天人之美,不同于古代西方局限于具体物质比例的对称的和谐之美。

其三是“风骨刚健”的人格之教。“风骨”之概念始于汉末,流行于魏晋时期。《文心雕龙》将之列为专章论述,以表达刘勰对作文的总体要求——“刚健既实,辉光乃新,其为文用,譬征鸟之使翼也”(《文心雕龙·风骨》),即言文章之“风骨”犹如雄健刚强之力与照耀天地的灿然光辉,好像大鸟之强劲双翼于远飞中发挥的巨大作用。“风骨”在文章中的具体体现是“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形之包气”,即言“风骨”乃文辞之骨骼、文体之主干、文情之根本、文形之气韵。总之,“风骨”是文章生命力的体现,非常重要。但富有生命力的“风骨”之形成有赖于文人的气质禀赋,“气”与“风”是风骨之根源也。

正所谓“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志气之符契也。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文心雕龙·风骨》),风乃气之动也(即风是流动的气),刘勰将“风”即“气”看作诗歌之首、化感之本、文情之始、文辞之先。风与气是诗歌生命力量之源也。所以,风骨之要义乃“养气”,刘勰提出曹丕之“文以气为主”。“养气”是文人的一种修养,是一种人格的体现。魏晋时期,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得罪了权贵,在被行刑前弹奏了著名琴曲《广陵散》,然后从容赴死,成为文人“风骨”之典范。宋末文学家文天祥在英勇赴死前书写了千古名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又一次谱写了文人“风骨”的光辉篇章。“风骨”在书法理论中有“筋血骨肉”之说,同样是对文人人格修养的要求,是中国传统美育精神的体现。

其四是“大音希声”的境界之教。中国传统文化呈现出儒道互补的特点。而在艺术领域,道家的影响比儒家要大一些。如道家“大音希声”的境界之论中渗入了儒家理论,对中国传统审美与艺术产生了重大影响。一些西方人从西方工业革命的理性主义出发,认为中国传统艺术与审美缺乏理性逻辑。其实他们并不了解中国传统艺术与审美有着更加深奥和玄妙的境界,追求言外之意、意外之旨、景外之景等。

这就是“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所言的“大音希声”之美,这里所说的归根结底就是“道”之呈现:道在颜色上似白又不是白,在形态上是方又不是方,在人物上是人才又不是一般的人才,在乐音上有声却又似无声。这里阐述了一种超越日常的色、形、人与乐的美,是一种无声之音、无形之器,一种与自然宇宙相通又更加宏大的境界之美。《庄子·知北游》言“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为我们呈现了一种更为宏大的深蕴于宇宙万物之中的自然之美、境界之美。也如孔子之“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礼记》),在“无”之中追求自然与宇宙之妙。诚如诗论家所言:“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象外之象,景外之景。”[3]当然,“境界”还与禅宗密切相关。“境”乃佛学用语,指主体作用于由对象所形成的区域范围。这里的境界特指“心灵之境”,而心灵之境是由“悟”达到的,主要指禅宗南宗之“顿悟”,以生命的瞬间震颤达到心灵之境。但心灵之境的超越性主要还是道家的成果。总之,境界之美是中国传统美学与美育的一贯追求。

王国维在著名的《人间词话》中提出了宋词“要眇宜修”的“境界之美”。现代美术家丰子恺则提出著名的“三境界”之说。现代哲学家冯友兰提出著名的“天地境界”之说,还提出“四境界”之论:第一重境界为自然境界,第二重境界为功利境界,第三重境界为道德境界,第四重境界为天地境界。他说,有境界之人“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他是社会组织的公民,同时还是孟子所说的‘天民’。有了这种觉解,他就会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他正在做他所做的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就是我说的天地境界”[4]。境界之教成为中华传统美育精神的精华,需要我们进行很好的体悟、理解和消化。中华传统美育精神的内涵无比丰富,包含于儒释道各家,内蕴于各种艺术门类与民间文化,需要进一步发掘与弘扬。

三、坚持中华美育传统的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

最后,笔者想对当代美育的中国路径进行简单的概括,一言以蔽之,就是“以中为主,中西对话”,坚持中华美育传统的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

中国传统文化包含着无比丰富的美育传统,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可以助推当代美育发展。中华美育的发展途径当然是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对中国传统文化加以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基于历史实际创造具有中国气派与民族风格的新时代美育文化。

19世纪后期以来,我国现代美育的发展离不开王国维、蔡元培、朱光潜、宗白华等老一辈美学家和年轻学者、研究者的共同努力。他们学习借鉴西方美学、美育理论和资源,并使其经过改造消化成为中国现代美育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身处新时代的我们更应将一切有价值的美育资源经过改进吸收为我所用,相信我们会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美育之路,而且这条道路会愈走愈宽。

(曾繁仁/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注释:

[1]北京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论文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4:48.

[2]方东美.生生之美[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95.

[3]陈良运.中国历代诗学论著选[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316.

[4]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