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改革背景下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
——基于混合横截面数据的经验证据

2021-09-12 07:58李拯非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7期
关键词:降费营商小微

■李拯非 张 宏

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这能否真正激发企业活力,成为政策制定者和理论界关注的重点。利用2016—2018年混合横截面数据,从减税和降费两个维度实证检验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减税和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都有激励作用,且二者的交互项也显著为正,即减税和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具有互补性。随着营商环境优化,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作用增强。所以减税降费的同时加强营商环境优化,可在激励小微企业创新方面发挥“1+1>2”的作用,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引言

减税降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1],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减税降费包括减税和降费两个方面,主要是在供给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从而达到为企业减负[2],以及激发经营活力的目的。其中,减税可减轻税收产生的价格扭曲问题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3],降费主要是通过减少涉企收费来降低企业经营负担。2016年以来,为了应对全球经济不断下行的压力和改善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与小微企业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降低小微企业经营负担,提升小微企业经营发展活力。从2016年到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累计达到7.6万亿元①,配合减税降费政策,我国还加大了“放管服”改革力度,2017年涉企收费目录从106项减少到33项②,政府性收费项目实现大幅度下降。我国空前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势必对微观企业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深入探讨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少量文献探讨了减税在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但鲜有文献从减税和降费两方面细化研究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进一步细化探讨减税和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不仅对释放小微企业发展潜能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可为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精准施策提供经验证据。

二、文献综述

宏观政策对微观企业行为的影响一直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问题,有关减税降费政策问题研究可概括为以下两类:一类文献关注普惠性减税政策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主要观点是减税可以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水平[4][5],最终提升企业创新产出水平[6][7],即产生税收激励效应。其中,李林木等认为不管是增加直接税负还是间接税负都会降低企业创新能力,进而说明税负阻碍了企业创新活动。[5]Howell以中国工业企业为对象,发现增值税转型产生的减税可以激励企业增加新产品产出水平。[4]毛捷等以我国沪深上市公司数据,通过实证检验发现营改增产生的税负下降改善了企业现金流状况,对企业创新行为有促进作用。[8]刘师源等基于我国上市公司,以2014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为准自然实验,揭示了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的积极作用。[7]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指出,减税对创新行为的影响不明显,具有阶段性特征,甚至会产生负向效果。例如,Mukherjee et al.指出过高的所得税会减少企业的研发支出,但减税并没有改善企业创新能力。[9]栾强等以科技企业为样本,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2012年“营改增”政策实施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短期内减税效果甚微。[10]张希等认为减税会使得地方政府消减科技方面经费支出,从而对企业创新产生不利影响。[11]另一类文献主要探讨针对研发的特定减税政策影响,如研发费加计扣除等,该类研究在结论方面也存在不一致性。一些研究指出特定的研发减税政策有助于促进企业创新。高珗等基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准自然实验实证检验发现,研发费加计扣除对企业提升研发投入有积极效应,在不同产业之间的作用存在异质性。[12]但另一些研究中发现企业研发特定减税政策可能存在负面效应。例如,万源星等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指出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有激励作用,但研发费操纵抑制了这种激励效果。[13]即税收激励可能会诱使企业通过策略性的调整研发费用数据,而不是真实地增加研发投入。[14]这些研究结论进一步证实了研发费操纵影响研发创新税收激励政策积极作用的发挥。[15]此外,还有文献探索了营商环境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例如,夏后学等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杠杆,对促进创新有积极的作用。[16]也有少量文献表明,营商环境优化降低市场进入门槛,可能会对在位企业产生不利影响。[17]

从前述文献可以看出,有关减税降费与企业创新的研究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是已有研究多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缺少对小微企业创新的研究;二是研究重点集中在减税效果,而较少关注降费政策对企业非税负担的影响,未涉及减税和降费的交互作用,研究结论也存在不一致性;三是多从政策本身出发探讨对企业影响,缺乏从小微企业税负感知角度的分析。从企业税负感知角度探讨减税降费政策,有助于改进或提升其实施效果。基于以上考虑,本文以小微企业为对象,研究减税降费政策对创新的实际效应,主要边际贡献为:一是使用2016—2018年混合横截面数据,检验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作用效果,丰富减税降费政策对微观企业主体行为影响的理论文献。二是在分析减税和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影响的基础上,揭示减税和降费的交互作用,为后续针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精准施策提供经验证据。三是考察营商环境对减税降费与小微企业创新关系的影响,拓展了制度激励影响微观企业行为的研究范围。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减轻微观市场主体经营负担,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保持稳定可持续增长有重要作用。尤其是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的小微企业群体[18],释放它们的潜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越来越完善,但因小微企业自身存在规模劣势和经营稳定性差等问题,相较于大中型企业来说,小微企业面临更严峻的资金短缺、人才匮乏和市场竞争力薄弱等约束。这些现实约束增加了小微企业现金流敏感性,税负负担过重又会加剧这一行为扭曲,抑制小微企业发展活力,阻碍其长期成长能力的提升。[19]

(一)减税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

高平均税负水平加剧了企业经营负担,我国税收近90%来源于企业[20],加大了企业现金流压力,使企业创新活动面临严峻的约束[21],这对资金约束更明显的小微企业可能产生更大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党中央提出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则是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减轻负担,释放经济活力。减税政策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减税减少了小微企业强制性的现金支付压力,这对资金约束严峻的小微企业尤其重要,使其可以有更多机会开展创新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二是减税可降低小微企业为避税而产生的“寻租”动机,使其更有可能将用于“寻租”的资源转向创新,从而对创新产生积极作用。三是减税作为一种积极的政策信号,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缓解创新过程中的资源约束,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也就是说,税收激励的信号作用,可以增强外部投资者信心,对拓宽小微企业外部融资渠道提供了可能,从而有助于进一步减弱创新的融资约束,激发小微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减税正向影响小微企业创新,即对小微企业创新产生促进作用。

(二)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

企业非税费用一般包括政策性和非政策性收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降费减负政策,行政收费制度越来越公开透明。但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结果,税费负担重仍然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22]在另一些研究中指出,社会保险缴费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负担,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挤占了企业用于创新的资金投入[23],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24]。由于自身规模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社保缴费负担重的现象在小微企业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所以减轻涉企缴费负担,对激发市场活力就显得尤为关键。具体来说,一方面,减少涉企收费项目不仅可以直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如社保降费政策实施可降低小微企业用工成本,降费还可以减少政府对小微企业行为的“干预”,即减弱可能会产生的“寻租行为”,从而使得小微企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创新过程中,对创新产生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降费可以消除企业税费的“痛感”[25],即降低在减税政策实施后仍觉得负担过重的感知;降费还可以改善小微企业的自由现金流水平,从而为创新提供更多资源支持。也就是说,降费可以通过提升小微企业自由现金流水平和减少政府的“寻租”行为等途径,对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开展产生促进作用。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降费正向影响小微企业创新,即对小微企业创新产生促进作用。

(三)减税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交互作用

正如前述理论分析指出,减税降费已成为我国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其中,减税可以降低小微企业税收费用负担,降低企业债务负担,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26]降费则可以减轻小微企业非税费用负担,约束了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行为[27],有助于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加公平的外部市场环境和适宜的发展空间,进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也就是说,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一方面通过减税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缓解其融资约束,增加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流,为创新活动开展提供资金资源储备;另一方面,还通过降费减少不必要的非税收费,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也助于减少政府对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由此看出,减税和降费从不同方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使其有能力开展创新,即减税和降费存在激励效应的互补性。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减税与降费在小微企业创新过程中具有正向交互效应,即对小微企业创新产生互补作用。

(四)营商环境对减税降费与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分析

制度环境是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也是改进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方式。所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土壤”。具体来说,营商环境对减税降费与创新关系的作用主要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营商环境优化可节省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繁文缛节的审批手续,有助于提升小微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良好的营商环境也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其有机会从外部市场中获取创新资源,缓解其创新资源约束。所以随着营商环境优化,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积极作用得到强化,即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化减税降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的正向效应,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减税降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的正向效应有强化作用。

四、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1.因变量。已有文献多从“程度”和“数量”方面测量创新。对小微企业来说,创新产出或投入的连续数据往往难以计量[28]。基于以上考虑,从创新主动性和创新绩效方面选择两个问项:新产品或新服务引进率(InnoEff1)、新产品或新服务可达预期销售额(InnoEff2),作为小微企业创新的测量指标,问项设计均采用7点Likert量表,取值从1“很不符合”到7“非常符合”。

2.自变量。小微企业的减税(Tax)、降费(Fee)测量主要从企业感知角度进行设计问项。参考相关学者的研究,结合小微企业调查数据库问项,选择5个问项测量小微企业对减税降费的感知情况。其中,减税的测量问项包括:公司可以承担目前的税负水平、公司很好地享受了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公司产品出口税收优惠程度大;降费的测量问项包括:公司的税外费用负担程度低、各种规费税外费的收取合理,采用7点Likert量表,取值从1“很不符合”到7“非常符合”。

3.调节变量。营商环境优化的主要特征体现为:简化审批流程、取消前置证明以及强化监督检查,这些特征都反映了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便利性。结合已有的文献研究以及小微企业调查数据库的问项特点,选择2个问项作为营商环境的测量:企业各类手续办理方便程度、行政事务处理的便利程度,采用7点Likert量表,取值从1“很不符合”到7“非常符合”。

4.控制变量。基于已有文献研究,控制了两类可能对小微企业创新产生影响的变量:一是企业负责人特征变量:性别、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二是企业特征变量:发展阶段、技术水平、产业性质、所属行业。同时参考吴娜等[29]的研究,进一步控制了市场化进程。再控制了普惠金融因素,使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测量。

5.分组变量。按照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低分组,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中位数的样本为高成长性组,取值1,反之取值0。按照利润增长率高低将样本企业分组,利润增长率高于中位数的样本为盈利水平高组,取值1,反之取值0。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二)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择山东大学中小企业研究所小微企业调查数据库2016—2018年的数据,该数据库从内部发展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调查了我国小微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制度环境、金融环境、技术创新、融资、企业家等因素,这是选择该数据的主要原因。样本筛选标准包括三点:一是剔除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缺失值在30%以上的样本;二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删除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三是剔除数据存在明显异常的样本。最终得到6217个观察值的混合截面数据样本。模型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三)信度与效度检验

由于本文所使用的减税降费以及营商环境的数据主要是来自问卷调查的数据,所以需要做相应的信度与效度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小微企业对减税感知测量问项的Cronbach’s a系数为0.850;小微企业对降费感知测量问项的Cronbach’s a系数为0.765;营商环境测量问项的Cronbach’s a系数为0.733。减税、降费和营商环境测量量表的Cronbach’s a系数均超过了0.70的临界值标准,说明量表的内部一致性较好。对于量表的效度,采用验证性因素分析方法。本文所使用测量的数据来自数据库连续多年的调查,可有效保障内容效度。表3各问项的因子载荷值均大于0.50的标准,说明量表的聚合效度较好。各变量的平均方差萃取量(AVE)均在0.50以上,说明辨识效度较好。

表3 信度与效度校验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

表4报告了减税、降费与小微企业创新关系的回归结果,(1)-(3)列为使用新产品或新服务引进率(InnoEff1)作为因变量时的结果。为防止关键变量指标单一造成伪回归问题,同时采用(Inno-Eff2)作为因变量,结果见(4)-(6)列。具体来看,(1)列和(4)列结果表明,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有显著正向影响,并且这一关系在(2)-(3)列和(5)-(6)列中进一步得到证实,这意味着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均有促进作用,所以假设1和假设2得到支持。这是因为减税、降费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使得小微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创新,为抓住或利用市场机会创造条件。即税收费用负担和非税费用负担的减轻都有利于提升小微企业创新活力。(2)列和(4)列的检验结果表明,减税与降费两个变量交互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减税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存在互补效应,即减税的同时降费将有助于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提升其创新效果,所以假设3得到支持。(3)列和(6)列检验结果表明,营商环境对减税降费影响小微企业创新的正效应具有强化作用,这说明减少对小微企业创新的行政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提升减税降费在小微企业创新过程中的激励效果,假设4得到支持。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二)稳健性检验

1.替换因变量。使用Cui et al.[30]的测量作为代理变量,该测量共包括三个问项:以具有突破性创新产品与服务出名、新产品与服务需企业具有新知识与能力、不断引入新产品与服务以适应市场需求,使用7点Likert量表,取值从1“很不符合”到7“非常符合”。表5为使用替代变量InnoEff3的回归结果,减税、降费两个变量的估计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所得到结果与基本回归的检验结果一致,支持了前述研究假设。

表5 稳健性检验(1):代理变量

2.替换回归模型。为保证结论可靠性,本文进一步使用排序回归对基本假设进行再检验。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进一步验证了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产生的显著正效应。

表6 稳健性检验(2):替换回归估计方法

(三)内生性分析

尽管控制了企业特征、行业和年份等,但仍然可能存在反向因果、遗漏变量等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所以使用工具变量方法对模型进行重新估计。参照王业斌等学者的研究,分别使用小微企业所在地区同一行业其他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平均税收费用负担和平均非税费用负担作为工具变量(不包括企业自身)。根据已有检验标准,如果F统计量值大于10,即认为模型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一阶段回归模型中F统计量分别为32.1和36.5,这说明选取的工具变量有效。表7报告了具体回归估计结果,表明在处理内生性问题的基础上,减税和降费仍然对小微企业创新有显著的正效应,所以研究假设得到进一步支持。

表7 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结果

(四)异质性分析

本文分别从成长性、盈利能力、政策性负担等方面进行了异质性检验。表8的检验结果表明,无论是在高成长组,还是在低成长组,减税、降费均对小微企业创新活动有积极作用。参考连玉君等[31]的方法进行chow检验,P值均小于0.1,即按照成长性分组的回归系数存在显著差异,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减税降费政策对高成长性小微企业的创新激励效应更高。同理,分别按照盈利能力和政策性负担进行分组回归。根据表9检验结果,减税降费政策对盈利性高的小微企业刺激作用更大,且chow检验P值均小于0.1,即按照盈利能力分组的回归系数有显著差异;根据表10检验结果,降费对政策性负担感知重的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程度相对更高,且chow检验P值均小于0.1,即具有显著性差异。

表8 按成长性分组的异质性检验

表9 按盈利能力分组的异质性检验

表10 按政策性负担水平分组的异质性检验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2016—2018年中小微企业调查库的小微企业样本,实证检验减税、降费以及其交互项对小微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并考察了营商环境在减税降费影响小微企业创新中的情境效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不同成长性条件下,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影响的异质性。主要结论如下:一是减税、降费均对小微企业创新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且减税和降费的交互项也对小微企业创新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说明同时减轻税收费用负担和非税费用负担,可以更好地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激励效应。二是营商环境优化可强化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正效应,这说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减少对小微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可以更好地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的积极作用。三是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具有异质性,减税降费与小微企业成长性存在相关性,即减税降费对高成长小微企业创新的激励效果更显著。此外,在进一步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处理之后,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仍有显著地促进作用,一定程度上说明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根据前述研究结论,本文对策建议如下:一是在继续实施减税政策基础上确保降费工作落到实处。正如在相关文献中指出,降费政策进一步弱化了地方财权使其降费积极性受到约束,但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减税和降费存在正向交互作用。所以,需要在通过减税降低小微企业税负的基础上,积极促进降费来减少小微企业非税费用负担,这为同步实行“双减”政策提供了理论证据。二是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正向效应的发挥具有强化作用。从政府层面来说,有必要继续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应努力打通宏观减负战略与中微观减负成效间的联系。[32]减少对小微企业正常创新行为的干预,给予小微企业更高自主权,充分激发其创新活力,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有条件逐步实施差异化减税降费政策。本文异质性检验发现,在高成长样本组,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更大,所以在普遍性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有必要结合高成长性小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推出更具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策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新闻网,https://www.chinanews.com/cj/2020/10-20/9317612.shtml.

②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17-06/29/content_5206 8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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