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树勋
作为西周思想文化的核心符号,“德”一直是学界非常关注的问题。综观目前的研究,有两种解释思路是比较流行的:一是沿着“德者得也”的传统训诂,将“德”解释为人得自于天的某种品质;二是将“德”视作周人所主张的受天命之依据,并把周人的这种思想概括为“以德受命”。这两种思路都很流行,人们在理解西周“德”观念时可能会同时接受二者。但细察之可知,这两种解释其实存在一定的张力:前者的“德”是天之所命、人之所得的某种结果,逻辑上来说是先有“得天命”再有“德”;后者虽然没有强调从“得”的角度理解“德”,但在此间“德”与“得”也有一定联系(以“德”获得天的任命),其内在的逻辑是先有“德”再有“得天命”。如果说这两种情形在西周同时存在,那意味着周人对政权正当性的论说存在循环解释的问题。但从西周文献整体看,周人对政权正当性的论说并不存在循环解释的问题,上述两种思路的后者较能反映“德”在当时的思想样态。但作为政权正当性之依据的“德”具体指涉什么?前一种解释何以不符合西周文献语境?既然不符合,又为何这么流行?这些问题都有待详细探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都可归结于“德”与“得天命”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考察清楚了,不仅可以处理以上诸问,也有助于把握“德”在西周至春秋所发生的思想转型(1)关于西周“德”观念,笔者在以往研究中曾有涉及。本文进而对“德”与“得天命”的关系问题作专论,尝试为理解西周“德”观念及其后来的转型提供一种可能的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