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四川、西藏、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甘肃、陕西、河南、贵州、广西、广东、浙江、福建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直属海事局,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部内各司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强化长江流域交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长江流域交通运输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保护,就长江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长江保护法是一部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重要法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自觉主动做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推动长江流域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当好先行。
二、完善交通规划管控,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加强规划衔接融合。积极参与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做好规划的相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