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楠
(郑州轻工业大学, 郑州 450000)
标记理论(Markedness Theory)是指与一个范畴内部存在的某种不对称现象相关的理论[1]。语言研究离不开理论的指导,标记理论因其对语言特征的分析有强大的解释力,能够帮助我们正确地认识和使用语言,对大学英语写作教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0世纪30年代,标记理论由隶属于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的布拉格学派(The Prague School)代表人物Trubetzkoy(1939)提出。在短短的几十年中,该理论被语言学家们,如Chomsky(1968)、Lyons(1977)、Givón(1984)、Halliday(1994)、Greenberg(1966)、Eckman(1977)和Ellis(1994)等积极应用于语音学、语义学、语用学、语法学、类型学、二语习得等诸多语言研究领域中,而标记理论也成为该派对语言学的重要贡献之一。
Trubetzkoy(1939)在其经典著作《音位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honology)中论述音位对立时,首次提出了“有标记(Marked)”和“无标记(Unmarked)”概念[2]。之后,布拉格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Jacobson(1984)进一步完善了音位对立,他将所有的音位对立都改成了二项和表缺对立(Binary and Privative Oppositions),并用“+”表示有标记,“-”表示无标记[3]。布拉格学派认为标记概念是绝对的二分模式,即两个相互对立的语言成分,具有某一特性的是有标记的,而缺少某一特性的是无标记的。Greenberg(1966)在研究语言类型学中的标记现象时认为,标记是指语言成分的非对称现象。Chomsky(1968)在阐述普遍语法中的核心语法和边缘语法时认为,有、无标记不是绝对的、完全分开的,而是相对的、构成一个标记的连续体[4]。此后,Eckman(1977)、Ellis(1994)等将Chomksy(1968)普遍语法的标记概念引入到二语习得研究中。Eckman(1977)用标记理论来预测学习难点并将标记程度和学习困难程度相关联,提出了“标记差异假说(Markedness Differential Hypothesis)”[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