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绍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女性话题一直是中外文学作品的热门话题。女性话题之所以频繁出现于文学作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普遍认为女性是弱势群体,她们需要男人的呵护,通过男性特有的阳刚之气去“英雄救美”或“怜香惜玉”,这合乎男权社会的伦理,更进一步营造出女性是男性的附庸或是被保护对象的一种假象或错觉。然而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小说中的女性主人公海斯特把这种假象或错觉直接弄得粉碎,重新塑造了一位具有强烈“女权”意识的女性人物。事实上,美国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从来就不是个“弱者”,她们身上都有着个性鲜明的反叛“基因”。这种基因的源头就是美国这片土地所孕育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托马斯·杰斐逊的《独立宣言》)”信念和普通民众的执念。虽然历史上美国文学作品根植于欧洲,但两者最大的分别是美国文学中的女性形象更为独立,更为自我,也更为“开放”。《红字》中的女主与她心爱的牧师发生“奸情”并有了孩子后被当时的宗教法庭判为套上“A”(Adultery,通奸)字的侮辱,但海斯特并不以此为耻,相反地,大红“A”字的枷锁激发了她的斗志,也坚定了她对自由的向往。使得原本具有侮辱性的“A”字枷锁无意间被她硬生生地转换成“Angel(天使)”的化身,这在当时严苛的美国殖民时期的清教徒社会里难以想象。可见小说的女主承受了多大的心理和世俗偏见的压力,最终与她的心上人牧师和他们共同的女儿一起走向绞刑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