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晶晶, 马 睿, 申家莹, 李宏艳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宁夏儿童医院,银川 750001)
梅毒是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复杂的、涉及多个器官的慢性感染性疾病,它可通过胎盘由孕产妇传播给胎儿,会引起死胎、围产儿死亡和先天梅毒的发生,危害下一代健康[1]。梅毒母婴传播主要发生于孕期,未采取任何干预措施造成母婴传播的风险为50%~80%[2]。为控制梅毒的母婴传播,响应世界卫生组织(WHO)消除先天梅毒的号召,我国于2010 年制定了《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自 2011 年启动了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本研究利用宁夏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直报信息系统,收集2013—2019 年上报的1173例梅毒感染孕产妇的相关信息,分析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和规范治疗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完善防治策略提供参考依据。
资料来源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系统月报表和梅毒感染孕产妇个案卡,分娩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31 日。各医疗机构发现梅毒感染孕产妇,由接诊医生负责填写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登记卡,并上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由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审核,并完成网络录入,资料经过逐级审核,汇总至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每年定期开展省、市、县逐级质量控制,质控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服务流程、服务利用情况及数据质量等。
按照《宁夏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 年版)》,结合孕产期保健,对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梅毒血清学检测服务,对确诊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免费青霉素治疗。……